锦州古塔法院“总难产”,开庭二次不下判决书

国内   来源:览潮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5-19 10:27:45
  近期有媒体收到锦州万力叉车有限公司职工的多人的实名举报信称:2011年7月13日锦州国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锦州万力叉车有限公司厂区内开发建设商业住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了《动迁安置补偿协议》;但锦州国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未按协议履行责任。
   
  锦州现“人民的名义,大风厂职工”家在何方
   
  据了解:锦州万力叉车有限公司与锦州国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动迁安置补偿协议》中规定:锦州国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锦州万力叉车有限公司坐落在临汉口街住宅《鑫龙花园》三号楼东侧单元72户楼房(7069.69平方米),每平米按3500元收取,房款所计3500*7069.69=24,743,915元,抵付给锦州王力叉车有限公司作为动迁补偿款及安置职工的部分费用。协议签订后,锦州万力叉车有限公司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并按职工情况将楼房分配完毕。锦州国维房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鑫龙花园》工程竣工后,2016年2月至2016年5月陆续交付楼房22房,其余50户以各种不合理借口一直未办理交付。以致锦州万力叉车有限公司职工一直在外租房居住,且从2011年到2017年6年时间过去,锦州万力叉车有限公司职工有要结婚的小伙23岁到现在29岁等房结婚,等的恋情失败;年长的大叔65岁和老伴因租房经常吵架,血压升高住院;儿媳妇7月要生孙子迟迟住不上新房,亲家怀疑人品有问题是骗婚;等等一系列因新房一直没有着落出现的家庭问题。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院却迟迟不肯下判决书
   
  根据以上情况有媒体记者近期采访了锦州市相关部门。记者首先来到锦州古塔区宣传部,确定去相关部门是自行还是宣传部门通知方可后,宣传部的一位主任认真的电话核实相关部门,告诉记者此事件已走司法程序,不能发言让记者自行走相关部门。而后记者到锦州市古塔区政府,受到了一位高姓主任的接待。高姓主任称:已看到详细材料,一定转交到分管城建区长手中,处理结果一周内给记者。而后记者又来到锦州市古塔法院,法院张姓的部门主任接待的记者。在得知记者来意后,张姓主任用很严肃的态度和法院相关领导电话私聊半个小时,才回到办公室告诉记者,近期很快开庭双方打算和解,具体情况等出结果时通知记者。后来锦州市古塔法院这位张姓主任电话联系记者说是因国维开发公司老总夫人刚去世,正在忙丧事,一直未有时间出庭,法院在等开发商老总商量开庭时间。开庭是法院自行确定时间,还未听说要等被告时间这一说法。锦州市古塔法院已经如此高度人性化?而记者找知情人了解情况恰恰相反,国维开发公司老总的前夫人三年前就已去世,现在的夫人也刚生完孩子一年时间,法院工作人员此言根据何来?为何混淆视听?还是要故意打法记者?
   
  因锦州国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按双方签订的《动迁安置补偿协议》履行义务,锦州万力叉车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8日到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起诉锦州国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古塔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1日开庭审理此案,后经合议已于2017年2月初就形成了判决书,有知情人作证。但经古塔区主要领导出面干预,以调解为名一拖再拖,不让法院下判决书。事实上原告在调解过程中已多次做出让步,但被告自以为后台硬,有保护伞,缺乏诚意,导致调解无果。从2016年10月初立案至今已经7个多月了,原告已多次催促法院下判决书无果。不知何故2017年5月16日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但开庭半小时就草草结束,并告知被告老总在外地,等被告老总回来再次开庭调解。
   
  锦州万力叉车公司工人苦苦等待现实版“陈老”
   
  为何法院开庭审案要和被告商量开庭时间?为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子,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却一直不下判决书?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的依法根据是什么?是法大还是人情大?是重证据还是重关系?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的做法很是让人费解!而锦州市万力叉车公司工人苦苦等待的“陈老”能否出现?媒体将持续关注本次事件的进展并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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