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还找人假冒律师诈骗钱财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11-18 08:39:14

  男子还找人假冒律师诈骗钱财
 
  朋友涉嫌刑事案件被拘留,朋友父亲请求帮忙,男子彭某不仅私吞了朋友家拜托转交的律师费,还找人假冒律师,继续诈骗朋友家中钱财。骗局因分赃内讧事发,彭某潜逃两年后被抓获。记者了解到,昨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彭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彭某当庭认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称,现年29岁的广东五华男子彭某与孙伯的大儿子是朋友。孙伯的大儿子因涉嫌刑事案件被拘留后,找到彭某,希望帮忙。彭某答应帮他们找个律师。
 
  2014年1月6日11时许,彭某带孙伯来到位于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经彭某介绍,孙伯见到了一位律师。经过商谈,孙伯以1 .2万元委托这位律师代理他大儿子的案件。孙伯当场交了5000元给彭某,让彭某帮忙从中抽取2000元预付给律师事务所。彭某听从孙伯吩咐,把2000元交给了律师事务所,自己手中留下3000元。
 
  之后,该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孙伯的大儿子。随后,该律师要求孙伯到律师事务所交完律师代理费余款。
 
  2014年1月7日11时许,孙伯在虎门镇龙眼社区一粥店将现金5000元交给彭某,让他加上此前剩下的3000元,代为转交给律师事务所,代理费余款2000元以后再交。彭某后跟孙伯称,钱已经交给律师事务所。但孙伯万万没料到,彭某实际上是将这笔钱私吞了。
 
  2014年3月31日,彭某打电话给孙伯,谎称律师事务所要求再交8000元作为保证金。孙伯当时在外地,便将此事告知二儿子。孙伯的二儿子遂给了彭某4000元。不料,彭某又向孙伯谎称,之前他帮孙伯垫付了4000元给律师事务所,要求孙伯再给4000元,但孙伯没给。
 
  其后,彭某伪造了一张律师事务所收到8000元保证金的收据及委托合同,以证明自己的确垫付了4000元给律师事务所。
 
  2014年4月13日,彭某找到黄某(另案处理),商量由黄某假扮律师实施诈骗,并承诺事成后分给黄某1000元。当日18时许,孙伯在二儿子陪同下,见到彭某和他带来的“律师”黄某。黄某以“律师”的名义,与孙伯的二儿子签订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后黄某多次以律师的名义,提出要孙伯一方将彭某此前垫付的4000元交给彭某。孙伯家仍然没给。
 
  4月16日15时许,孙伯的二儿子收到了黄某发来的“举报”短信。短信上称,孙伯他们是被彭某骗了,律师事务所只收到7000元,另外的5000元被彭某私吞。如果他们给黄某1000元,黄某就可帮他们弄个7000元的假发票,让他们拿着假发票到律所退钱,但只能退回4000元律师费。
 
  孙伯的二儿子怀疑上当受骗。他不动声色,假意答应黄某,并约黄某次日见面。4月17日15时许,黄某如约露面。孙伯的二儿子悄悄地报了案。民警将黄某当场抓获。
 
  黄某供述称,他是在网上认识彭某的,此前他让彭某帮忙办信用卡,被他骗了3500元手续费。彭某后来跟他说,让他冒充律师得手后,会还钱给他,结果又被他骗了。黄某很生气,这才想到发短信揭发彭某。
 
  2016年7月8日,公安民警在广东博罗县长宁镇圩镇将潜逃两年的彭某抓获归案。
 
  法庭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行为,彭某一开始拒不承认,后在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面前终于承认了犯罪事实,但辩称只骗得共7500元。庭后,彭某接受采访称,他来东莞20年,做过餐饮、快递员等工作。孙伯的大儿子出事前跟他的关系很好,刚开始也没有想对方骗钱,早知现在这样,还不如当初不要那几千元。(记者 张鹏 )(来源: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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