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排车”明起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9-21 09:52:14
  “双排车”明起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21日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新规正式实施,“双排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并将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车辆限载标准也得以统一。
 
  据了解,“双排车”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
 
  东莞市物流行业协会会长、东莞市华为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何玲对记者称,新规大力“治超”的直接后果将是物流成本的上涨,一部分物流企业若无法应对成本上涨的局面将很可能面临淘汰。
 
  今年8月,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意见》中称,将通过深入持续的综合治理,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等,农村公路超限超载也将得到有效遏制。
 
  根据有关规定,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并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更新改造不合规车辆运输车,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20%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面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其中2017年底前完成60%。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汽车整车物流业规模持续扩大,车辆运输车保有量逐年增长,同时车辆运输车非法改装、超限运输现象屡禁不止,扰乱了汽车制造业和汽车整车物流业两个行业的市场秩序。在此背景下,交通运输部联合多部门拉开了大力治超的序幕。
 
  记者了解到,新规中治超的主要措施包括做好标准贯彻实施、严格新增车辆市场准入、综合施策消化存量、强化源头管控以及加强路面执法检查等。
 
  在超载超限道路执法标准方面,统一了车辆限载标准,取消了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外廓尺寸超限认定上继续沿用了车辆高度4米的标准,车辆长度调整为18.1米,车辆宽度调整为2.55米。此外,根据不同货车的规格,按照车货总质量明确了车辆超限运输的认定。
 
  “在以往,如果按照规定装载,企业是很难生存的。”何玲直言,一些物流企业都是依靠超限超载来谋求微薄的利润。而新规执行后,这些企业将面临巨大的压力。
 
  一方面,新规执行后将严查超限运输,企业无法通过超限超载控制成本,运输成本将上涨;另一方面,对于运输车辆的整改或更换,也是一笔不小的成本。“一些实力较弱的物流企业很可能面临被淘汰的危机,行业的洗牌即将到来。”何玲说。
 
  同时,新规的执行或将导致物流成本的上涨。记者了解到,在新规执行前,一些东莞物流企业已经提前与货主企业沟通并更改协议,重新计算了运输费用,而没能与货主企业达成一致的物流公司,则很难渡过这一关。(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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