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驾车撞死电动车驾驶人落网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9-02 07:48:18
  男子醉酒驾车撞死电动车驾驶人落网
 
  8月25日早上6时28分许,莞城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莞城区运河东一路经贸中心对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骑电动自行车者被撞,肇事车辆逃逸。
 
  莞城交警大队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展开勘查。
 
  民警发现,事故现场路面躺着一名伤者及留有被撞至变形的电动自行车一辆,周围零星散落着肇事车辆和该电动自行车的散落物。
 
  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该事故伤者现场已死亡。
 
  交警在现场查找发现,疑似肇事车辆遗留的车标和车辆前中网部件,通过与电动自行车被撞部位分析对比,初步确定车标和中网部件为肇事车辆留下。
 
  根据现场留下的车标部件,初步确定肇事车辆为“日产”品牌机动车,但仅凭车标无法确定肇事车辆类型和号牌,案件侦破工作暂时陷入了僵局。
 
  案情就是命令,当天早上8时许,莞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召开案情分析会。
 
  通过对现场肇事车辆遗落车标、中网部件的分析甄别,初步判断肇事车辆车型为“日产”小车。
 
  为尽快查找肇事车辆及其驾驶人,经分析研究决定以肇事车辆遗落物品为突破口,调整侦破思路,实行以物找车,以车找人的方式,追查肇事司机。
 
  当天上午9时许,办案交警传来消息,通过调看路面监控,初步掌握肇事车辆号牌信息。随后,在公安刑侦部门的支持下,莞城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于当天上午10时许,在东城某小区抓获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冯某。
 
  据冯某交代,8月24日晚上23时许,他与朋友在南城某酒吧聚会饮酒至次日凌晨3时许。
 
  散席后,冯某驾驶号牌为粤S4DQ**日产轩逸小车搭乘两名朋友前往东城宵夜。
 
  8月25日凌晨5时许,冯某再次驾驶粤S4DQ**日产轩逸小车将两名朋友分别送回南城与莞城的住所后,驾车经莞城运河东一路经贸中心对出路段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叶某当场死亡。
 
  肇事后,冯某没有停车,继续驾驶肇事车辆离开现场。
 
  据冯某供述,肇事逃逸后的冯某曾乘坐出租车返回事故现场,遗憾的是,冯某既不报警,也不会投案自首,直至被办案民警抓获。
 
  经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对冯某抽血检测,其身体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09.56mg/100ml,为醉酒驾车肇事。
 
  冯某对其醉酒驾车交通肇事逃逸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东莞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牢记这条底线,不要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开车的市民酒后出行,一定要乘坐出租车或选择代价。(记者 程癸键)(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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