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多项水价改革措施将实施

物价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3-30 08:47:35
  4月起多项水价改革措施将实施
 
  3月29日,东莞市发改局对外发布消息称,为疏导水资源费上调对供水企业的刚性影响以及近年供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的压力,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水价改革的决策部署,从下个月起,多项水价改革措施将正式实施。
 
  从4月1日起,大市区居民水价将由1.58元/立方米上调至1.72元/立方米。调整后,东莞综合水价在珠三角仍低于广州、深圳、珠海、惠州等周边城市,处于中等水平。
 
  四类区域分区定价
 
  据市发改局介绍,近年来,根据水资源利用、供水成本变化等情况,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原则,东莞市先后调整了各镇街供水价格。但由于全市供水“一张网”尚未形成,市内经营主体多、管网不相通,导致水源结构、经营成本等差异较大,除大市区(城区、东城、南城、万江)实现各类水价统一外,其他镇区自来水价格尚未统一。
 
  为此,此次出台的水价改革措施按水源结构、供水方式等将各供水企业(除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镇企业)划分为集中趸售净水、大市区、转供水和东江沿线自制水四类区域,分区定价,实现同水源同供水方式区域内基本同价。
 
  为促进节能减排,此次改革对高污染企业实行差别水价,将全市水价分为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三类,对特种行业实行差别收费。
 
  水价调整后,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净水销售价格每立方上调0.09元,由原来的1.26元/立方米调整为1.35元/立方米。
 
  大市区居民水价将由1.58元/立方米上调至1.72元/立方米,非居民水价将由1.90元/立方米上调至2.18元/立方米。
 
  自制水区域居民水价调整为1.58元/立方米,非居民根据不同镇街调整为不同价格。转供水区域居民水价调整为1.88元/立方米,非居民也根据不同镇街调整为不同价格。
 
  特种行业水价为3.5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范围由现行营业性舞厅、夜总会、桑拿、沐足、洗车,增加电镀、漂染、鞣革、造纸、印花(湿式)、洗水、畜禽养殖、洗衣、美容美发、水疗等行业。为鼓励污染企业进驻环保专业基地,对工业废水进行集中规范处理,市政府明确对进驻市内环保专业基地的特种行业相关企业,按非居民收费标准执行。
 
  每户增加支出不超3.52元/月
 
  “水价调整后对用户影响整体不大。”市发改局透露,此次水价改革按国家指导意见适当调高各级水量基数,并相应扩大各级价差。一、二、三级阶梯水价由原1:1.5:2调整为1:1.5:3。其中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二级覆盖95%;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第一和第二级要保持适当价差,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
 
  预计水价上调后,在居民用户方面,每户每月水费平均增加支出不超过3.52元;在非居民用户方面,非居民用户万元GDP水费上升影响均低于10元;对高污染行业有一定影响,但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特种行业范围会随社会、产业发展等情况适时调整,企业也可采取中水回用等措施,通过节约用水消化水价上涨的成本。
 
  低收入家庭可享受五折优惠
 
  此次水价改革还在全市建立起水价与水资源费同向联动机制。为及时反映水资源费的刚性影响和疏导供水企业成本,以2015年12月31日调整的水资源费(地表水0.20元/立方米)为基准(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镇以现行0.12元/立方米为基准),当省调整地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累计超过每立方米0.03元时,水价与水资源费同向联动调整。
 
  值得关注的是,东莞还将同步全面实行终端水价制度。具体而言,供水企业抄表至商住小区、村(居)等用户总表实行趸售的,将执行趸售价格。市、镇及村(居)趸售价格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制定;市、镇及村(居)用水户执行当地各类用水到户水价。商住小区有二次加压设施进行供水管理的,可加收不超过15%的二次供水费用;跨村或单村供水水价原则上不高于当地镇街到户水价,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具体制定。
 
  市发改局还明确将继续对低收入家庭实行水价优惠政策,即对东莞本市户籍的残疾军人、革命烈士(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本市户籍的在乡孤老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用水户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的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50%计收水费,超过部分按阶梯水价规定执行。
 
  (趸售:部分地方供电公司向大电网购电,再卖给区域内的用户,大电网卖的电就用一块电表计量,这种售电方式称为趸售,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趸售电价。)(记者 黄少宏)(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