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上调8个镇街水价

物价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6-07-12 08:06:56
  东莞将上调8个镇街水价
 
  从下个月开始,东莞部分区域将启动新一轮水价调整。7月11日,记者从东莞市发改局获悉,从8月1日起,东深沿线各镇销售水价将启动价格动态联动调整机制,将有8个镇街的水价呈现一定上调。与此同时,村级水厂水价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东深沿线各镇街水价平均上调
 
  为及时疏导上游成本对供水企业的影响,东莞市分别于2012年和2016年建立了东深供水工程沿线各镇销售水价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联动机制和销售水价与水资源费同向联动机制,规定当东深供水工程沿线桥头、常平、黄江、谢岗、清溪、樟木头、塘厦、凤岗这8镇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变动超过0.06元/立方米、水资源费变动超过0.03元/立方米时,相应调整各类销售水价。
 
  市发改局解释,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从2015年12月31日起,水资源费上调0.08元/吨;另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价格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8月1日起,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价格上调0.07—0.10元/吨,都符合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因此,该局按照联动机制,决定从2016年8月1日起,调整东深沿线各镇供水价格。
 
  市发改局分析,启动联动机制调整水价后,对用户影响不大。东深沿线各镇水价平均上调0.10元/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户每户每月增加水费支出约2.52元;非居民用户万元GDP水费增加支出约3.51元。
 
  村级水厂以到户水价为上限
 
  同样将于8月1日起开始调价的还有村级水厂供水的用户水价。根据东莞市发改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村级供水企业水价问题的通知》,在综合考虑村级供水企业成本变化、水源结构、村民承受能力等情况后,东莞市决定从8月1日起调整相关村级供水企业水价。按照相关价格文件规定,跨村或单村供水水价原则上不高于当地镇街到户水价,因此,此次涉及到水价调整的村级水厂均严格以当地镇街到户水价为上限,其中居民用户水价最高为1.8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水价最高为2.4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户水价最高为3.50元/立方米。
 
  “水价调整后,各供水企业要严格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市发改局强调,村级水厂同样将实行终端水价制度。具体来讲,执行趸售价格的,供水企业抄表至商住小区总表的执行趸售价格;执行终端到户水价的,村(居)及商住小区用水户执行当地各类用水到户水价,商住小区有二次加压设施进行供水管理的,可加收不超过15%的二次供水费用。(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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