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环保抓拍系统2016年1月1日启用
昨日,记者从樟木头交警大队获悉,樟木头镇已将永隆街与莞樟路、先威大道与新兴路、荔园大道与东深路、樟木头大道与南城大道所涵盖的范围,设为黄标车限行区域,并在以上道路交汇处,共设置了4套环保电子抓拍系统及相应的限行标志标识,从2016年1月1日起,每天9:00~18:00,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将在以上区域禁止通行。
据悉,这次启用环保标志限行电子抓拍系统是为了落实市政府《东莞市进一步扩大环保限行管理实施方案》精神,加大对违法车辆的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推进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樟木头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违反环保限行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十三项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处以二百元罚款、记3分。(记者 董哲)(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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