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群众聚集东莞交警迅速消除了误解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10-19 09:35:16
  应对群众聚集东莞交警迅速消除了误解
 
  10月13日,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院门口一度发生人员聚集事件。因常平一路口地面标线和红绿灯放行方式不匹配,导致众多车辆中招被拍吃到罚单,50多名车主集体到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达诉求,25辆车堵在了交警支队大门口。聚集事件发生后,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绍培立即走到人群中,与车主们面对面真诚沟通,迅速消除了误解,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除了部门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走进群众中了解状况,东莞交警还迅速通过微信公众号“东莞交警”发布了现场情况,并重申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多种方式。东莞交警在应对群众诉求中表现出专业的舆论引导能力让不少市民为之点赞。
 
  焦点一 面对群众聚集第一时间该怎么做?
 
  前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曾说过,透明度决定公信度,话语权决定领导权,引导力是最大的领导力。“突发事件发生了,需要政府部门有人坐在椅子上说话,你为何不敢坐在椅子上说话?你把椅子空出来了,谣言就坐上了,谣言一般是先入为主,随后你再说多少也没用。因此,要在第一时间把情况告诉群众,第一时间是在两个小时内,是黄金时间。”
 
  而东莞交警大门前的聚集事件发生在当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10点15分,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张绍培就率队走进人群与车主们面对面沟通。事件的核心焦点就是4000多宗不合理的违章记录该如何处理。张绍培告诉车主们,交警支队已抽调更多警力,连续加班加点完成这批违法记录撤销工作。他同时也请车主们谅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撤销机动车违法记录必须要遵照严格的程序,有一套严谨的流程规范。
 
  对话收到了效果,10点20分左右,聚集在市交警支队大门口的人员和车辆开始撤离,他们收起横幅,在附近的停车场停下。众人推举了8名代表,走进市交警支队办公大楼,与张绍培一起坐下来面谈。
 
  焦点二 如何对待不合理的诉求表达方式?
 
  当前,随着手机、电视、网络等媒介快速有效的传递信息,群众对维护自己的权益意识也逐渐增强,各类上访事件也逐渐增多,这是时代进步的表现。但仍有许多群众对具体的上访过程、上访方式、上访渠道非常的不清楚,在他们心目中,保留着一种习惯性思维,认为上访到越高的级别,得到办理的可能性越大,将更可能让自己的诉求得到许可。
 
  在这一事件中,车主们无故被罚自然有委屈,但围堵交警部门的行为也确实不妥。此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车主们也接受了警方的教育处理。8名与张绍培对话的车主代表全体参与聚集的车主,向交警写下了检讨书,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
 
  针对部分车主们的惯性思维,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于当日下午5点就发布了长文《选择正确渠道、采用合理方式进行申诉,这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以理性、严谨的态度描述了当日事件实况,并善意提醒车主们可通过4种方式向交警部门反映诉求。
 
  主动利用自媒体进行事实还原,并积极实施舆论引导,交警部门的做法在微信朋友圈收获了一圈点赞,阅读数量轻松破10万。
 
  而据记者了解,在群众聚集政府机关表达诉求的应对处理中,既能够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又能够让聚集人员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写下检讨书,这在东莞乃至全国都较为少见。
 
  焦点三 如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事实上,发生群体性事件自有其社会原因。社会转型引发的矛盾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基础性根源。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特别是法治的不完善导致基层组织在履行职能方面偏离科学定位,使权威和公信力受损,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体制原因。其三,群众的民主意识在不断增强,但政治参与能力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淡薄,也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文化因素。
 
  所以,目前来看群体性事件并不会消失,而是会继续存在。但是,如何提高应对此类事件的水平却是政府部门可以不断学习的。
 
  首先,最重要的还是政府部门应改变传统观念,确立现代法治理念。尊重人权是现代法制理念的核心内容,只有确立了保护公民依法维权就是保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理念才能真正依法治国,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其次,应畅通交流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的表达权。通过搭建与民对话平台,便于下情及时上达,政府根据所掌握的社情民意,作出部署,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落实措施,力争把群众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记者 晏聪)(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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