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情形会上“终身禁驾”名单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9-08 09:09:20

  三种情形会上“终身禁驾”名单
 
  近日,广东多地纷纷公布“终身禁驾”名单,引起了不少车友关注。警方解释称,有三种情形会上“终身禁驾”名单。东莞有律师表示,要想避免上“终身禁驾”名单最重要的是发生任何事故都不要逃逸。
 
  深圳终身禁驾者九成因逃逸
 
  日前,广东多地交警部门公布了“终身禁驾”名单,东莞也不例外。据东莞交警部门公布,东莞今年以来已有55人因肇事逃逸、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等违法行为导致终身禁驾的人员名单。而且,一旦上了这一名单,也没有办法再解禁。
 
  哪些行为可能被终身禁驾的?东莞交警解释,造成终身禁驾的原因主要有: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3、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构成犯罪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吊销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而据深圳交警部门统计,5年来深圳共有113人被终身禁驾。这113人中,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103人,占了九成。
 
  逃跑后主动自首 不适用“终身禁驾”
 
  交警部门表示,这次公布终身禁驾人员名单,目的是为了对交通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交警部门同时呼吁社会力量对这类人员和车辆进行监督,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对于普通车主来说,该如何避免上“终身禁驾”名单?东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唐律师表示,避免“终身禁驾”最重要的是不要逃逸。唐律师称,在执法实践中,最主要的是要正确理解“逃逸”的概念,所谓逃逸,就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其特征是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肇事者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不但不停车,还要驾车逃跑的心理状态;动机和目的是不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刑事处罚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所以,适用“终身禁驾”时,必须有证据证明肇事者主观上是故意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否则,就不能给予“终身禁驾”。如:
 
  唐律师表示,逃跑后由于其他因素或良心的谴责又返回现场救死扶伤的;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或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等类似情况,不能以“终身禁驾”对待。此外,非道路上发生了所谓的交通事故而逃逸的,也不适用“终身禁驾”,因为,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的范围。(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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