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在东莞中院进行二审
一对夫妻先后通过实体店和淘宝网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BURBERRY”、“PRADA”、“COACH”等皮包,涉案皮包达2059个,侵权价值过千万元。妻子朱某飞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丈夫李某刚另案处理)。朱某飞提出上诉,该案昨在东莞中院进行二审。因涉案侵权产品价值存在较大争议,将择日开庭审理后再宣判。
2013年7月11日,民警在朱某飞及其丈夫李某刚的实体店和仓库内查获标注有“BURBERRY”、“PRADA”、“COACH”商标的皮包共计2059个,并抓获朱某飞。经鉴定,这些皮包均为假货,侵权价值约1200多万元。
一审判决认定朱某飞伙同丈夫通过线上线下销售假冒名牌皮包,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朱某飞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朱某飞上诉称,店铺和仓库内查获的皮包不是自己销售的,而是帮客户加工的,她也并未参与网络销售。她还认为鉴定机构没有鉴定资格,网络销售不应定罪量刑。
昨日,法庭上,双方围绕朱某飞是否参与犯罪、是销售还是加工假冒商品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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