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男子偷车牌再买回车主获刑两年
徐某在东莞市内夜晚盗走小车车牌后,白天又“卖”给车主勒索钱财,一个月内偷了16副车牌。近日,检察院指控徐某犯敲诈勒索罪,向东莞市第一法院提起公诉。
徐某一般选择凌晨时间作案,多次来到东城莞樟路段、莞龙路某小区巷口等处,盗走车主停放在路边的小汽车前车牌,并留下一张写有“车牌在我这里,打电话1361267**74”的小纸条,放在挡风玻璃处,车主发现后,只得无奈打电话联系徐某,分别按照徐某提供的账户汇去100至200元不等的现金“赎回”车牌。
据了解,这些盗来的车牌被徐某藏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当接收到车主的汇款后,徐某便将车牌转移到另一地点,再通知车主自行去取,车主根据徐某提供的信息找回车牌。
据记者了解,短短一个月内,徐某勒索他人财物16次,涉案数额2900元。后徐某在东城某出租屋落网。
判决
男子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东莞市第一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来源:东莞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