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在莞特色人才可享税收政府奖励
从去年开始,三类在莞特色人才每年都可享受税收政府奖励。记者22日获悉,有市政协委员质疑该政策受惠范围太窄,并提出将“年收入”、“在莞工作年限”等作为硬性条件,通过个税奖励办法来留住中高端人才。市财政局回应称,将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其他高层次人才税收奖励办法,以扩大政策受惠面。
年薪15万高管难登门槛
阿民是南城一家网络公司的运营总监,月薪过万,加上奖金等,税前年收入可达到15万。“我去年光缴纳个人所得税就交了10000多元,听说东莞去年出台了《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里面对人才有个税奖励,但我对照了一下,自己完全不靠边。”
记者昨日查阅《办法》看到,“特色人才”共分为三大类,最低门槛也要“获得相关市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或二类人才中国家、省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次位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在税收政策上,这三类人才除了在获得某些方面的奖金时可免纳个人所得税外,还可按其上一年所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标准予以政府奖励,为期三年。
“为了吸引、留住人才,2013年3月份东莞出台了《办法》,但税收这部分受惠范围不广。”市政协委员尹利平是一名新莞人,来莞已有18年,从事的是人力资源工作,她认为东莞作为制造业名城,又处于广深之间,这本身就决定了企业中高层人才流动便利,选择性较多,即使是有些户口已转移到东莞的人,周边城市的就业吸引力也很大。“通过个税奖励的办法来留住中高端人才,这样受惠的群体就会大很多。这种实实在在的激励方式能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东莞市政府很重视人才,那么他们在莞长期服务的意愿就越来越大。目前,也有一些城市在推行个税奖励,例如天津、武汉等。政府可设定一些个税奖励的硬性条件,如在莞工作年限、年收入,然后再设定年薪15万的,在年底或次年一月能退回所缴税额的百分比是多少等。”
拟研究扩大政策受惠面
记者根据尹利平的介绍查阅到,武汉市早在四年前,就专门针对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制订了高级人才个税奖励政策。奖励门槛定为“年薪15万元(含)以上”,符合条件就可以按照其上年度所缴纳工薪个人所得税,市、开发区二级地方留成部分100%的标准予以奖励。
在获悉了武汉这一政策详情后,阿民很羡慕。他告诉记者说:“个人所得税国家与地方的分配比例是6:4,10000元个税地方留4000元,对照武汉的政策,那我今年可以拿到4000多元奖励。东莞如果能学习武汉的做法,那个税奖励政策可以惠及很多人,这对稳定人才队伍和吸纳外地人才能起到很大作用。”
对此建议,东莞市财政局表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不仅要体现在人才政策制度上,更重要的是凝聚各方力量,营造优越的社会发展环境和精益求精的人才服务优势。接下来东莞将继续优化“人才东莞”各项政策和配套办法,加大人才扶持优惠奖励力度,联合有关部门研究探索给予其他高层次人才税收奖励办法,扩大政策受惠面。(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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