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计生政策也统一 将有利于东莞村改居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天下  2014-07-31 13:40:43

  户籍改革四大亮点,其中积分落户、居住证制度东莞已执行多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改革的意见》出台,户口城乡统一,没有农业与非农的区别,也不再有蓝印户口了,而是统一为居民户口,随之而来的将是一系列政策的变化,例如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等。

  对于东莞而言,最大的变化会是哪些呢?

  《意见》中的几大亮点,我们并不陌生,例如推行居住证制度、积分落户制,东莞从2010年就开始执行,很多外来务工者都在东莞安家落户,外来子女在莞参加异地中考也已经是第二年了。

  也有很多人会关心,如果村民身份变成了居民身份,那计划生育政策是如何的呢?市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昨天看到这个新闻后,首先想到的就是户口没差别了,是否代表着将来计划生育政策也将得到统一,如果真是这样,那东莞“村改居”工作的阻力将大大减少了。

  亮点1 全国推行居住证制度

  《意见》提出,建立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受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资格。

  亮点2 特大城市推行积分落户制

  对于城区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意见”要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设积分值,达到分值则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当地常住户。

  目前,特大城市中,上海、广州、深圳等地都已经采取了积分落户政策。

  2010年东莞正式启动积分入户政策。同年,东莞也正式执行居住证制度。2011年5月,东莞将积分入户工作常态化。今年,积分入户门槛再降。

  亮点3 随迁子女满足条件可异地高考

  所谓持有居住证子女可异地高考是指: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教育权利。《意见》指出,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并将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亮点4 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所谓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意思就是在公共服务方面,除教育外,同样是以居住证为手段,住房、养老等方面公共服务的获取路径也更加明晰化。《意见》提出,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意见》明确,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权威解读

  落户不搞一刀切,“能放开的放开,该控制的控制”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发布会上介绍:要根据人口的规模和各地综合承载能力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总的要求是,能放开的放开,该控制的控制。

  对建制镇和小城市是全面放开,就是说基本没有门槛,只要有意愿、想落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的房子都可以落户。中等城市是基本放开,就是门槛比较低,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就业,按照先后顺序排队,有意愿落户的,一般也都可以落户。对大城市能放开的也尽量放开,也降低了门槛。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只要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以落户。

  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的规模和节奏,防止人口增长过快,这样落户的条件就要严格一些。对于5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这次《意见》是明确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通过建立积分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落户通道。因为特大城市尤其是超过千万人口的城市,人口的压力太大。比如像北、上、广,在过去的十年中,这些城市年均增长流动人口40-50万,压力实在太大。所以,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是根据我国的国情,根据特大城市的实际作出的政策安排。

  农民工“不管到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发布会上介绍: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提出,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作为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的一个条件,我们认为有利于农民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到2020年,新型城镇化规划里面,目标已经确定,行动已经开始,从今年7月1日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开始实行。

  也就是说,针对农民工普遍关心的参加城镇职工保险问题,按暂行办法与之前已经发出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相衔接,主要包括三类情况: 第一,在企业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人自愿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第三,对于已经参加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后不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句话,努力实现农民工“不管到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政策落地影响

  市民政局:如计生政策统一,将有利于“村改居”

  昨天,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备受关注。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和社区建设科负责人说,从网上看到这个新闻,如果户籍登记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是不是计划生育政策也统一了?如果统一了,可预见将对民政部门推动“村改居”工作会很有利。

  何为村改居?简单点说,就是农村户口改为居民户口也就是所谓的“农转非”,村委会改为居委会或社区委员会。在以往农村户口与居民户口有别的情况下,推动“农转非”,阻力之大是可以想象的。

  这位负责人解释,村改居工作首当其冲就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过去,村民身份与居民身份计划生育政策的不同,是推动“村改居”工作最大的阻力。

  东莞自2002年开始启动这项工作。12年来,东莞基层已完成“村改居”的197个,全市目前还有340个村尚未完成。推动速度不快,显然跟村民意愿有关。根据政策规定,“村改居”需要通过村民会议表决,此类涉及切身利益的大事,村民显然是不容易“松口”的。 因此,在这位负责人看来,假设东莞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随之而来的是不是计划生育政策的统一。如果是这样,村改居工作将大大减少阻力。

  “N”项配套

  就业教育医保全面跟进

  就业失业

  在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上,将实现农民工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并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子女教育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将被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支持地方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解决随迁子女入园问题,推动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推进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

  医疗卫生

  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被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养老保险

  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社会救助

  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

  住房保障

  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并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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