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推行社区公益法律顾问制度 解决基层矛盾

评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天下  2014-07-29 14:48:47

  长安镇实施法律顾问社区值班制度,解决居民的法律需求

  邻里之间如果发生矛盾除了找“亲属助阵”、社区干部外,今后还可以直接找社区里的法律顾问!过去,虽然长安镇各个社区都有自行聘请的法律顾问,但他们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为社区履行合同审查、指导社区民主管理等,很少参与调处社区居民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以及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公益服务。不过,现在长安镇实施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居民在社区里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

  自东莞市推行社区公益法律顾问制度以来,长安镇采取“社区购买”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社区纠纷调处的值班制度和包案制度,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社区、家庭、弱势群体延伸,实现民生领域全覆盖。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长安镇社区法律顾问给予引导、帮助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65宗,取得了明显成效。此举,为建设法治东莞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

  社区法律顾问,让社区居民能够有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此举有助于让问题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推动了基层的平安法治建设。

  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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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法律顾问帮助居民解决问题

  从今年5月份起,长安镇全面实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整合社区原有的有偿法律资源,以社区购买服务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形式,明确社区有偿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为社区经济发展和民主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外,还包括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处、值班包案等。

  按照规定,法律顾问律师每周到社区法律工作室值班1天或2个半天,参与社区每周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并运用宣传、教育、咨询、顾问、调解、援助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社区全覆盖。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长安镇的社区法律顾问除参与社区每周值班外,还定期参加社区维稳研判会议,对社区面临的维稳形势作出法律分析,对涉法涉诉疑难案件进行包案调处,积极引导上访人员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今年5月,该镇某社区的一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欠薪逃匿”案件中,该公司实际经营者李某以二楼车间及宿舍已分租给蔡某(已逃匿),所涉员工是蔡某自行聘请的工人为由,拒绝支付工人工资。经长安镇综治、司法、人力资源等部门的协调和引导,员工同意走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并向法院提出对工厂设备进行查封的申请,但是无力缴纳10万元的担保费用。律师考虑到员工的难处,从专业的角度指导调解人员协调社区和法院,由社区作担保,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由法院查封相关设备财产,最终迫使实际经营者主动“垫付”了工资,使案件得到快速、有效解决。

  这种以公益性为主的法律服务形式,受到了社区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在长安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巡回宣传活动中,一位社区村民深有感触地说:“以往我们认为打官司是件很大的事情,是很遥远的事情。打官司去请律师,一般是请不到的,是要花大价钱的。而现在,法律顾问就在我们身边,有什么问题都能咨询,真的很方便。”

  新做法

  2

  “社区购买”与“政府补贴”相结合

  此前,长安镇大部分社区都聘请了有偿法律顾问,且在社区的服务时间也比较长,但这些有偿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能主要是为社区提供履行合同审查、指导社区民主管理等,没有或很少参与调处社区矛盾纠纷、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公益服务。

  “当社区发生较大的社会矛盾纠纷时,仍需要司法分局另行指派律师前去处理,造成了法律资源的重复浪费。”长安镇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旦社区发生涉及群体性事件的时候,这些为社区服务的法律顾问很少参与,在社区的要求下,仍需从镇一级层面派遣律师处理。

  此外,社区此前聘请的律师其服务的对象为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居委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但对社区居民法律

  帮扶较为缺乏,导致居民时常缺乏法律渠道解决问题,从而选择上访等激烈形式反映诉求。

  为此,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长安镇整合了社区现有的有偿法律资源,以社区购买服务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形式,由社区原有的有偿法律顾问担当社区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明确有偿法律顾问的职责除了为社区经济发展和民主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外,还包括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处、值班包案等,较好地发挥了有偿法律顾问熟悉社区情况的优势。

  据介绍,从2013年5月起,为加强基层治理和法治建设,长安镇司法分局选择锦厦、乌沙两个社区作为试点,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在全镇13个社区全

  面实施“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目前,长安镇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列入全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依托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在长安全镇13个社区成立法律工作室,完善工作室的各项软件和硬件建设,每周还安排法律顾问到社区法律工作室值班一天或两个半天,相当于为社区居民每周固定提供8小时的基本服务。

  同时,长安镇还为每个社区配备了一名专职的法律助理员,法律助理员每天在社区法律工作室(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上班,联合社区法律顾问、司法社工、普法志愿者等,居民提供纠纷调处、普法宣传、法援公证、法律咨询、社区矫正等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打造“20分钟法律服务圈”。

  新举措

  3

  “基本补助”与“大案激励”相结合

  为了确保法律顾问律师值班工作顺利开展,并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长安镇对参与值班和包案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给予每天200元的基本补助。除此之外,对成功调处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正确引导当事人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按案件的复杂程度还给予承办律师、法律工作者每案500元至1000元的大案奖励。

  东莞市司法局长安分局表示,接下来,长安镇将结合省市出台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办法,长安拟采取政府补贴和社区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在市财政给予每个社区每年1万元经费支持的基础上,

  建立“以案定补”的大要案奖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律师进村工作的积极性。

  此外,为了提高市民对“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知晓度、认同感,一方面,线上搭建交流平台,通过在“长安普法微平台(微博、微信)”建立社区法律顾问信息库,社区居民可随时随地查询法律顾问信息,实现与相关顾问律师的线上交流互动,帮助群众解难释疑,让群众找得着、问得着、听得明,确保服务到位。

  另一方面,线下公开律师信息,由社区安排固定办公位置、办公设备,将社区法律顾问的律师的姓名、照片、工作职

  责、驻点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在办公场所向社区群众公布。截至目前,共引入律师到社区值班238次,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普法活动67场次,为社区把关审核协议文书90多份,引导、帮助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65宗,取得了明显成效。

  长安镇有关负责人表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使法律服务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最基层,同社区建设相结合,同解决社区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维护社区稳定相结合,让问题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推动了基层的法治建设。

  沿海评论

  优化新公交线路倾听民意不能缺

  7月22日,东莞市长安镇首批190辆LNG(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公交车正式投入运营。车载免费WiFi、GPS语音自动报站系统、三重智能安全应急阀、发动机自动灭火装置……升级的全新公交服务,在长安的大街小巷首次露面。不过,经过一个星期的运行,新公交上路之后,除了市民“点赞”之外,“吐槽”声也不绝于耳。

  长期以来,东莞镇区公交乱象频出,服务水平低备受诟病。跨镇公交票价想涨就涨、冷门公交周末跑,平时“放假”、公交层层转包,管理混乱。公交存在的这些乱象,严重影响了交通行业的窗口形象。

  东莞公交的出生时间,跟东莞撤县建市一样,始于1986年。由最开始的国有经营,到后来的市场化承包运作,姓“公”姓“私”几度轮回。2007年公交市场向外地企业开放,东莞公交市场化的大门越打越开。如今,东莞除了核心城区由城巴公司、水乡五镇统一经营外,东莞镇区公交多采取“一镇一公汽”发展外,跨镇线路由近30家运输企业在经营。

  市场化的恶果给东莞公交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镇区公交出现层层转包、分包的情况,有的公交线路,周末客源多按规定线路跑,周一到周五跨到其他线路抢客。此次长安镇新公交上路,经营权再次收回国有,私人承包的不规范、欠标准的服务模式将正式退出长安镇公交。

  长安公交的运营上线,为东莞镇区公交改革提供了榜样,从某种意义来说,庞大的公交运营支出让不少镇对公交改革“望而却步”,已经实践的长安新公交,无疑可以坚定其他镇街改革公交运营体制,提升公交服务水平的决心。

  对一个星期的运营状况,有网友留言称“不适应新线路”,网友表示,长安镇新公交线路变动太大,镇中心区线路少、部分线路公交候车时间过长,线路前期调研未能充分听取民意。

  公交已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是关系到民生的重要方面。线网布局得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乘车出行的便利度、道路资源的利用率。公交线网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现实操作中,公交公司为图省事、怕麻烦,往往是自个儿“说了算”,而正是由于调查研究不深入、民意反映不充分、科学决策不谨慎,结果事前工作的不细致,常常会招致事后市民的不满意,也造成了公交资源的极大浪费。

  虽说公交线网调整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让所有人都满意,但最基本的“底线”是要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出行线网。此次长安镇新公交上路,本是一件利民便民的好事,但是由于前期调研不充分、民意考虑欠缺,使得公交上路之后引发民众不满,而线路规划的不科学,则成为“吐槽”的重点。

  城市交通的发展,除了要符合自身发展规律的要求,也要符合现代社会对交通出行的要求,做到以人为本,只有做到以人为本,广泛的听取民意、聚集民智,才能让每个市民真正参与到线路的调整中来。尊重和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在满足大多数人出行需求的基础上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所幸的是,长安镇公交系统相关部门也及时注意到这一情况,并以积极的姿态进行意见的搜集和整理。长安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燮和表示,公汽公司将在新公交车上路运营3个月时间内,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加大对公交新线路的宣传力度,届时再适当地对公交车线路、班次等作出调整。

  民生工程的实质是为了满足民众的基本生活配套权益,倾听民意、归纳民意,成为民生项目最为重要的前期调研工程,然而有些部门依然习惯于“一言堂”式的“拍脑袋”决定,缺少与市民的交流和互动。公交线路的优化发展,只有调动市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才能把事情办好,让市民真正享受到公交发展的成果。(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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