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等三地被确定为广东省首批创建公共交通示范城市
经广东省专家评审和推荐,惠州市和中山市、四会市被确定为广东省首批创建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时间为期5年。
据悉,本次试点城市的选取共分三类:珠海、佛山、东莞、中山、顺德为第一类﹔惠州、汕头、韶关、河源等15个城市为第二类﹔二类城市所辖县(含县级市)为第三类。经过评选,中山、惠州、四会分别从三类城市中脱颖而出,成为首批试点城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建设明年1月1日启动,时间为期5年,考核合格将被授予“广东省公共交通示范城市”称号。
二类城市要基本建成以城市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45%以上,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15标台,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95%﹔岭南通公交IC卡实现公交全覆盖,基本建成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系统,新能源公交车辆占公交总体规模的比例达到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