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地产市场将打开更优局面助力招贤揽才

地产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10-30 10:41:47
  东莞地产市场将打开更优局面助力招贤揽才
 
  今年以来,全国多个城市出台新政对楼市进行调控降温,严厉打击炒房行为。与此同时,东莞从6月底开启为期两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并在陆续落地的新政调控下,保持稳步发展态势,这不仅是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人才落户东莞。
 
  近年来,东莞始终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推动人才强市战略深入实施。特别是去年以来,东莞围绕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通过不断优化人才综合服务,畅通人才入户渠道,加快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和技能人才之都。根据《东莞市人口发展规划(2020—2035年)》,东莞市常住人口将在2025年达到960万人,在2030年达到1020万人,在2035年达到1080万人。今后15年,全市将通过实施积极的人口调控政策,跻身常住人口超千万的“超大城市”。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重要承接地,东莞针对人才入户、人才安居需求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力争让东莞楼市价格趋于平稳,也保障了住房刚需。想要扎根于这座城市,这些新政你得了解!
 
  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是东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措施之一,3月4日,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该新政主要简化价格申报流程、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以及要求房价申报需明确交付标准,不仅维护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遏制开发企业随意涨价,减少“双合同”现象,其最终目的在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其中,新政提到,取得商品住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后,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申报价格,严格按照明码标价格式要求对外销售,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也不得低于申报价格的90%。另外,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180天后,可以申请对未售出房屋的申报价格进行调整,调高幅度不超过5%,调低幅度不限。即房价申报后需固化半年时间,不能随意涨价或降价,而这也是稳定房价的充分体现。
 
  针对东莞部分区域商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涨幅较大的实际问题,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月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不仅要求加快在建商品住房入市销售,在销售价格指导上还要求,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一次性或分期申请预售(或现售)的,须以幢(栋)为单位申报销售价格,同一幢(栋)每套住宅均价相差幅度不宜超过20%。首期首次申报销售价格的,每幢(栋)申报均价应不高于前三个月属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申报均价的10%(含)。价格申报仍需明确“毛坯”或“精装修”的实际交付标准。
 
  除了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以外,该新政还加大力度打击捂盘惜售行为,严格规范商品住房认购行为,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一定程度上加快住房有效供应,缓解供需矛盾。
 
  7月25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东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楼市限购限售新政,不仅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还调整商品住房转让年限。政策提出,非东莞户籍买首套房需连交1年社保,买第二套房需连交2年社保,商品房入市交易时限从办证后2年延长到3年。此外,东莞还将试点建设“三限房”,在房价较高的热点区域选取符合“两规”、条件成熟、配套完善的地块,建设“限地价、限房价、限购买人群”的住房项目。
 
  该项政策重点限制非户籍人口的购房行为,除了新房以外也对二手房市场进行首次调控,力促二手房市场回归理性,促使东莞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这也是东莞首次提出试点“三限房”,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稳定热点区域的房价预期,保护了住房刚需,同时也将吸引人才落户东莞。
 
  东莞公积金新政明确,10月19日起,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新政调整最高贷款额度,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9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50万元。据了解,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后,与广州、深圳、惠州等周边城市相当。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为缓解流动性紧张压力,确保公积金贷款稳步发展,需要及时收缩放贷规模。
 
  此外新政还增加对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增加拿到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才可申请的提取条件,停止受理物业管理费提取,以打击违规提取乱象,切实维护在莞就业的职工合法权益。
 
  为规范安居房的配建管理,确保安居房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满足各类人群安居需求,9月28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东莞市安居房配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下称《实施细则》)。
 
  根据要求,对于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改造方向为住宅用地的,扣除拆迁安置住宅用房面积后,原则上应按其住宅总建筑面积配建不低于10%的安居房。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住宅用地的,原则上应按其住宅总建筑面积配建不低于10%的安居房。对于非政府主导的“工改居”类更新单元配建并无偿移交人才安居房的,参照无偿贡献公共设施给予一定建筑规模奖励。对安居房需求较大的镇街(园区),可在10%的基础上通过“竞配建”方式筹集更多安居房源,竞拍上限为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0%,即安居房最多配建面积为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0%。
 
  为了满足住房需求,东莞在招拍挂及城市更新中的安居房配建上划重点,提升其占比以吸引人才。除了配建比例以外,《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安居房面积标准及分配方案。东莞中原战略研究中心指出,未来安居房配建供应量或加大,由于安居房售价低或租赁价格低,有利于降低较多家庭住房压力。同时,也将助推部分刚性需求进入安居房市场,对房市商品房价格产生一定压力。
 
  随着下半年楼市调控升级,东莞房产政策从限购“加码”到购房限贷进行收紧,严格的购房政策、趋稳的房价、足够的房源供应、渐增的安居房等,对吸引人才来说无疑是多倍效益。在一系列楼市新政的引领下,东莞房地产市场将打开更优局面,助力东莞招贤揽才。(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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