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用地审批时限缩减至17个工作日

地产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10-26 15:40:59
  东莞时用地审批时限缩减至17个工作日
 
  日前,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完善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临时用地审批流程得到优化,审批材料得到精简,审批时限从法定20个工作日压减至17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提升,提高临时用地单位获得感。
 
  《通知》出台前,市自然资源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活动,了解到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有待优化等问题。
 
  原来,临时用地单位需等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再向镇街(园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现在,优化后由临时用地单位向镇街(园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临时用地申请,镇街(园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连同土地复垦方案同步征求镇街(园区)相关部门意见,收集好意见后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出具审查意见,实现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解决临时用地单位需对多个政府部门提出申请的问题。
 
  《通知》也改原省市两级备案流程为直接通过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向省自然资源厅办理备案手续,取消签订临时用地复垦(恢复)协议书环节,进一步提升临时用地审批效率,压缩办理时长,将审批时限从法定20个工作日压减至17个工作日,以结果为导向倒逼临时用地审批效率提升,提高临时用地单位获得感。
 
  原临时用地审批所需材料,有部分材料可采取合并或取消的方式进一步精简。市自然资源局坚持能简化优化的流程和材料尽量简化优化,全面提升临时用地审批效率,提升企业获得感,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通知》原申请材料中的临时用地承诺书取消,将相关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审批表”中;同时,将原申请材料中的临时用地规划审查意见及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取消,不作为临时用地审批的前置材料,在临时用地审批时由审批部门同步获取,将原有的10项申请材料精简为8项,减轻临时用地单位组织申请材料的负担。(记者 付碧强)(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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