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10周年白皮书》发布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4-22 10:27:23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10周年白皮书》发布
 
  在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今日(20日)下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下称“第一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对外发布《知识产权审判10周年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回顾了十年来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并与参会11个单位的代表、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前瞻未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年来,第一法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通过行使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审判职能,对知识产权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截至2020年3月底,共受理知识产权类一审案件15255件,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4955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96件、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件;共计结案14562件,结案标的达5.43亿元。2019年的收案数量和结案数量相较于2011年,分别增长了284.15%、291.29%。
 
  《白皮书》数据显示,2010年4月至2020年3月,第一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14955件,审结14494件,结案率达97%。从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著作权案件11529件,商标权案件2910件,不正当竞争案件201件,知识产权合同类案件315件。其中,共审结涉外(含港澳台地区)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85件,约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9.3%。
 
  十年中,第一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继续保持多年快速增长的势头,尤其近五年案件增幅明显,排除2018年部分著作权案件收案标准调整因素影响,案件总体年均增幅达24.6%。
 
  第一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除了数量明显增长外,民事案件呈现出了权利主体日益多元,而侵权主体类型趋向集中;关联案件增长迅猛,维权方式日趋专业化、规模化;利用信息网络侵害知识产权案件高发;侵权手段隐蔽多样,法律关系复杂,审理难度加大;维权胜诉率高,平均判赔、调解的数额逐步提高;涉外(含港澳台地区)知识产权维权力度加大等六方面显著特点。
  
  记者梳理《白皮书》内容发现, 随着近年来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新出现的公司及个人,以原始著作权人或继受著作权人的身份发起维权诉讼,其中以起诉有关KTV业主,动漫设计衍生作品以及图片、文字作品等的商业化使用而产生的纠纷占了主要部分。这反映出权利人维权意识不断加强,同时基层法院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日益复杂,涉诉被告虽然也遍布各个行业,但中小型超市、个体工商户、KTV是侵权的“重灾区”。
 
  在商标权民事诉讼上,虽以外地权利人居多,但近年来,东莞本地商标权利人维权也不遗余力。如“OPPO”“VIVO”“步步高”“美宜佳”“天福”“亲亲我”等商标,随其知名度提高和影响力增强,更重视打击源头和清理不良竞争环境,注重行政投诉和民事诉讼双管齐下,积极维护其品牌和市场占有份额。
 
  此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受网上作品“免费”思想影响较深,互联网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的高发区,不正当竞争案件和商标侵权纠纷中,30%涉及网络侵权行为,而侵犯著作权案件中网络侵权的比例高达60%。
 
  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判山,2013年6月,第一法院推行“三审合一”改革,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审理。自2013年6月至2020年3月共受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96件,结案285件,结收比为96.28%。其中,受理假冒注册商标罪155件,占比52%。
 
  在判处的刑罚中,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共104人;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共计207人;对51人适用缓刑。在财产刑的适用上,并处罚金362人。
 
  第一法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呈现出了四方面特点,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知识产权犯罪被告人文化水平呈现向高学历发展态势。
 
  《白皮书》显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高中以下学历占80%以上,且绝大部分被告人属于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此部分被告人很多系因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进而走上了犯罪道路。但近年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的学历呈向高学历发展的态势,有相当一部分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投机取巧,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大专及以上涉案人数达52人。
 
  研讨会现场,11个单位的代表、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其中,“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成了研讨焦点。
 
  东莞理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李文伟对第一法院十年来的工作成效予以了高度的认可,尤其是“案例引用”制度,对东莞学界和司法界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对于未来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她建议法院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判赔力度,同时在证据规则上根据现实情况不断地更新,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东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则代表律师协会向第一法院提出了十条建议,首当其冲的便是“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建议加快在著作权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
 
  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判上的研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黄城则与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代表黄广华观点非常统一。他们表示,近年来,相关民事案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比例较低,但发案数却呈现了增长,案件也越来越大,这其中,犯罪成本太低是案件上升的原因之一。“希望法院在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判中,提升判处缓刑的标准和条件,形成有力的震慑效应。”黄广华说。(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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