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举报奖励办法》出台

镇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0-02-05 09:51:20
  《石排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举报奖励办法》出台
 
  日前,石排出台了《石排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防控阻击战。该办法由2020年2月3日起实施。
 
  举报对象分为三类:
 
  一是凡2020年1月23日后从湖北返(抵)莞或期间曾有湖北旅行、学习、工作史的人员(未满14日),以及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者,其本人及亲属未按要求主动到所在村(社区)登记并实施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二是企业、酒店、旅馆、出租屋主、二手房东未按规定对1月23日后从湖北返(抵)莞的租客、员工(未满14日)实施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履行监管责任的;
 
  三是各村(社区)、各单位工作人员有侵占挪用疫情防控物资、从中牟利的,或在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未尽职尽责,有造成疫情重大隐患或重大风险行为的。
 
  【举报电话】 
 
  举报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按每条线索给予一次性3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况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受理部门将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举报人应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769-86651439,86658110,86659110。(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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