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今年以来查获酒驾304宗
10月29日,记者从虎门宣传部门获悉,今年以来,虎门交警通过在路面设卡检查和路面巡查等方式,大力打击涉酒类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共查获酒驾304宗。
10月22日晚,虎门交警在虎门镇连升路天虹路段附近设卡查车,一辆号牌为粤FS**65的黑色小型轿车突然加速企图逃避检查。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并控制好嫌疑司机,同时要求嫌疑司机出示证件及接受吹气酒精测试。司机林某现场测试结果显示为:95mg/100ml,属醉酒驾驶。在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时,林某却小声地说:“没有带”。随即,执勤民警带其前往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调查,司机林某还是未考取过任何类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10月13日凌晨,一辆粤L3**1R的黑色小型轿车在虎门不夜天路段,被虎门交警大队执法人员拦截接受例行检查。司机陈某在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83mg/100ml,属醉酒驾驶。
由于现场测试结果为醉驾,需要前往医院抽血检验,作最终检测结果,正当执勤民警将司机陈某带到警车旁接受进一步调查时,陈某的妻子李某突然蹲在警车门前哭泣,在安慰劝告后依然不理,甚至躺睡在路边。在执勤民警及司机陈某的劝说下,经过数十分钟,李某才与朋友一起离开现场回家。
意外的是,这次已是陈某的“二犯”了。就在今年9月份,陈某在增从高速117公里976米因酒后驾驶被从莞高速公路大队处罚2000元,记分12分,扣留驾驶证半年时间。前后不到一个月,竟敢明知故犯,醉驾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涉嫌危险驾驶罪,司机陈某处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考)的处罚,刑事拘留三日。
像这样的镜头,在虎门交警大队设卡查涉酒违法行动中,经常看到。
据了解,今年以来,虎门交警定人、定岗每天开展路检路查,准确把握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整体交通情况定点设卡,采取逢车必查的方式,严查各类涉酒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今年到目前为止,虎门交警已查处酒后驾驶304宗。
喝酒后的司机朋友们总会有些侥幸心理,自认技术高、距离不远、不会出什么事。但这些心存侥幸心理的驾驶人往往在看到交警查车时才知道害怕,最终难逃法律的惩处。
据记者了解,接下来虎门交警还将持续加大力度强化对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规范路面交通秩序。
虎门交警提醒司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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