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重阳期间省内高速公路禁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0-02 15:51:59
  国庆重阳期间省内高速公路禁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国庆重阳期间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具体规定如下:
 
  一、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D12268)的为准。 
 
  二、2019年9月30日0时至10月2日24时、10月6日0时至10月8日24时,广东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次氯酸钠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用氧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三、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来源:i东莞)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