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限行新规拟于10月31日举办听证会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10-02 15:45:09
  货车限行新规拟于10月31日举办听证会
 
  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货车限行拟出台新规,拟于10月31日举办《关于调整大城区及主要干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草稿)》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
 
  今年1月1日,东莞开始实施《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及主要干道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交警部门拟决定在限行范围的基础上,中型及以上货车限行范围或将扩大,且国Ⅲ及以下柴油车辆或将被限行。
 
  据介绍,在我市2019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及主要干道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的基础上,就以下内容进行听证:
 
  (一)调整《通告》第三条措施
 
  1.扩大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限行区域至核心控制区范围(不含边界道路及G107国道),时间为每天7:00至20:00。
 
  2.在核心控制区范围内(不含边界道路及G107国道),增加对国Ⅲ及以下柴油车辆的限行,时间为每天7:00至20:00。
 
  (二)增加对新能源车辆、客运车辆以及服务公共的市政养护车辆的豁免通行。
 
  ■听证会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即日起,均可向市交警支队报名,申请作为听证参加人或旁听人。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7日下午17:30。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传真报名和网上报名三种方式,统一使用《〈关于调整大城区及主要干道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草稿)〉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表》。
 
  现场报名地址为莞龙路268号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三中队。
 
  传真号码为0769-23062905。
 
  网上报名请在东莞交警网首页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电子邮件发送至3069642697@qq.com邮箱。
 
  报名联系人:梁警官、杨小姐,联系电话:0769-22617022。
 
  听证参加人名额为15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分类随机抽取。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环保相关学术代表(2人)、人大及政协代表(2人)、律师代表(1人)、客运从业代表(2 人),货运从业代表(2人)、相关企业代表(1人)、机动车通勤群众代表(3人),普通群众代表(2人),具体视报名情况而定。
 
  ■链接
 
  2019年1月1日关于中型及以上货车限行规定: 
 
  环城路(东、南、西段)—莞穗路—万高路—沿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连接范围以内区域(不含除万高路以外的上述道路及 G107)和东莞大道每天 7:00-20:00 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拟调整为:
 
  环城北路—G94珠三角环线高速—X234石大公路—X241连马路—X983县道—X236厚大路—环湖路—湖景大道—G4京港澳高速—万道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连接范围以内(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国道),每天7:00-20:00禁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车辆、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来源:i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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