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事权下放至松山湖产业发展局

镇区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8-05 08:42:15
  21项事权下放至松山湖产业发展局
 
  昨日,松山湖召开松山湖功能区承接市级下放“经济发展领域”事权业务宣讲会,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重大办共21项事权下放至松山湖产业发展局。
 
  自5月6日松山湖功能区落实市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动员大会以来,松山湖认真贯彻落实市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精神,深入推进松山湖功能区管理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本次会议的召开是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通过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试点任务,理顺松山湖功能区统筹事项的工作关系,推进松山湖功能区“一园九镇”统筹协调发展。
 
  现场,来自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重大办等的相关工作人员对下放的21项事权分别进行了解读,并且由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承办。
 
  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承办市发改局下放的11项事权;市工信局下放的5项事权;市商务局下放的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审核确认的1项事权。
 
  承办市发改局下放的11项事权包括: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以及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包含申请公开招标、申请邀请招标、申请自行招标、申请不招标等4项事权)。
 
  承办市工信局下放的5项事权,主要为民营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初审等示范基地的认定。
 
  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承办市投促局下放事权3项,具体包括,东莞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认定、东莞市非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评估及供地管理、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开发主体准入认定及项目效益审查管理等。 
 
  市投促局相关工作人员对“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开发主体准入认定及项目效益审查管理”这一事权进行解读时表示,在开发主体拟开发可分割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的,生产制造型企业、科技研发型企业均应为该领域的龙头型企业,产业平台类企业应具备类似项目的开发运营经验和成效,累计运营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属于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累计运营面积分别不低于10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
 
  其中,生产制造型龙头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属于行业龙头企业,具备整合上下游产业链的能力;科技研发型龙头企业,为主要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和开发的创新型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B)经费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
 
  此外,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承办市重大办下放事权1项,为“组织编报功能区园区、镇市级重大项目”。(记者 张华桥)(来源:东莞时间网)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