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司机开车撞到小孩被判无责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9-03-05 14:39:51
  东莞司机开车撞到小孩被判无责
 
  “鬼探头”,是指在行驶中因左右两侧视线被建筑物、绿化带、其它车辆(包含停放的和正在行驶的)等障碍物遮挡产生了盲区,而从盲区中突然有行人或其它车辆突然横穿的现象,尤以行人和非机动车更为常见,在交叉路口、公交车站、道路两侧停车较多的居民区等路段较易多发。
 
  那么,一旦发生“鬼探头”事故,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是不是像大家所认为的,作为弱势群体一方,是不是就没有责任或者责任相对较小呢?来看看日前发生在麻涌的交一起通事故。
 
  2019年1月27日16时25分许,在东莞市麻涌镇漳澎村环村东路,一小孩突然横穿马路,与一辆小型面包车车身左侧发生碰撞,造成该小孩右胫骨下端粉碎性骨折的道路交通事故。
 
  这是一起典型的“鬼探头”交通事故。从现场监控视频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小孩一直独自在马路边上,没有家长看管。当其走到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旁边的时候,相对于对向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的面包车来说,由于障碍物阻挡,那就是视觉盲区。小孩的突然蹿出,让面包车驾驶员猝不及防,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经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录像,交警认定:小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之规定,是导致此起事故的根本过错,应负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东莞交警提醒:马路如虎口,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不能掉以轻心。作为非机动车、行人,是处于弱势群体的一方,一旦发生“鬼探头”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甚至是死亡。所以对行人和非机动车来说,永远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汽车不敢撞自己”,汽车是“铁包肉”,而行人和非机动车却是“肉包铁”。对于机动车驾驶员而言,要时刻记着“超车看车头,会车看车尾”、“宁慢三分,不抢一秒”等等的安全原则,始终把安全驾驶放在第一位。
 
  而作为小孩的监护人,不只是口头上教育自己的孩子遵守交通规则,远离危险区域,还要注重言传身教,在参与道路交通时树立一个好榜样,“你在做,他在看”永远都是最好的教育方式。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对儿童,尤其是学龄前儿童的监管,不能让小孩独自出现在马路边、车辆旁边、停车场等危险区域。(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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