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对东江及其支流实施4个月禁渔期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我市将于3月1日起,对流经我市的东江及其支流实施4个月的禁渔期。
根据《东莞市珠江禁渔的公告》,我市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范围为南至东江入海口〔即:东江北干流东江铁路大桥(23°03′55.79″N、113°32′20.69″E)、淡水河漳澎水闸(22°59′19.79″N、113°34′22.83″E)、东江南支流沙田游艇俱乐部(22°56′2.91″N、113°36′41.92″E)河口分界线〕,北至与惠州交界处。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全市内陆捕捞渔船全部做到“船回港、网封存、证集中”。凡违反者,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
据了解,各国政府分别在一年中一定时期,一定的地点禁止渔民捕捞鱼类等海洋生物,这段时期一般为鱼类的繁殖期,这段时间禁渔,可以保证鱼类的正常繁殖,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表现。(来源:东莞阳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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