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交警查处一多次违法未处理厢式货车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10-18 18:55:12
  寮步交警查处一多次违法未处理厢式货车
 
  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结合交警支队有关文件要求,寮步交警大队周密部署,细化查缉方案,严格落实查处工作,于10月16日查处一辆多次违法未处理的厢式货车。
 
  今年9月份,交警支队通报了我市“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清单,其中寮步镇同富裕货运有限公司属于重点车辆违法未处理的“大户”,该企业名下的180辆重点车辆共有4149宗交通违法未处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由于该批车辆存在实际使用人不清晰、行驶区域不确定、车辆行踪飘忽等原因,查控难度十分之大。为严格落实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寮步交警大队组织了精干警力,通过多天的走访摸底,路面管控设卡,系统逐车清查行驶轨迹,并采用公安专业系统技术,终于在10月16日下午摸清了重点车辆名单中粤S67***中型厢式货车的行驶轨迹,并确定具体位置。
 
  当天下午17时许,寮步交警大队迅速出动警力,终于在辖区泉塘社区某废品收购站路段查获了粤S67***中型厢式货车重点车辆,经现场查询,该车存在130多次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等违法状态。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行驶证;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消除。随后,执勤民警依法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对该车实施暂扣,作进一步处理。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专项行动以来,寮步交警大队加强巡查布控,严查严管重点车辆,已经查处多辆违法未处理机动车。接下来,我大队将认真落实路查路检,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平安畅通。(来源:东莞阳光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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