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石司机因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驾驶证被“降级”
尽管你有驾驶证,但有些机动车是不能“任性”开的,否则,你可能会吃些亏。近日,企石镇司机谢某因为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致使其驾驶证被“降级”处理,教训值得汲取。
“真是划不来啊!划不来啊!没想到开一下电动车后果这么严重。” 9月14日下午,前来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谢某被告之其驾驶证将被“降级”时,他大发感慨、后悔不已。原来,9月12日下午,持有准驾车型为A2驾照的谢某因一时兴起,借了邻居的一辆无牌超标电动车兴冲冲上路,当行驶至企石星光小学红绿灯路段时与汪某驾驶的一辆莞牌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受伤的轻微事故。
谢某告诉交警,自从取得A2驾照八年来,他从未开过1次摩托车、电动车,这次也不知怎么这么“任性”,一“任性”就出问题了,以后再也不敢开无牌车了。鉴于谢某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企石交警部门依法给予谢某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扣留驾驶证,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企石交警部门表示,根据“治摩禁电”令,在东莞是不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无论是超标还是非超标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购买摩托车、电动车,不要开无牌假牌套牌车上路,要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记者 白珊美)(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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