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即日起,东莞将用1个月时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参加会议。
此次清理工作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的精神,着力建立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此次全面清理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展开。方案要求,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及时进行废止或者修改。对拟进行废止的,采取打包的形式一揽子予以废止;对拟进行修改的,将明确修改方式和时间进度。对于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抓紧法规起草和审议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李满堂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统一思想认识;要强化组织和责任落实,按质按量完成;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加强沟通协调。他强调,今后起草、审议生态环保护类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定这方面规范性文件时,一定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家、省级的文件精神,弄通搞懂上位法,防止“立法责任事故”发生。(记者 潘少婷 )(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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