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7-20 10:04:49
  东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编者按:7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时间表”“路线图”。即日起,本报推出“‘分’享绿色生活——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系列报道”,助力美丽东莞建设,提升城市品质。
 
  《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范围及目标,制定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间表”“路线图”。为何要突出强制性,又为何从公共机构入手,以往的分类空白怎么解决?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城管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记者:《方案》较以往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最大的不同在哪里,为何要先在公共机构强制推行?
 
  市城管委办:2011年起,东莞就开始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已有51个试点小区、学校和4个试点社区,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果。此次《方案》最大的特点,就是实行强制分类,并从公共机构率先推行,与之前的试点工作并不矛盾。《方案》明确,各镇街(园区)要在原有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毕竟,强制分类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达到一定比例。
 
  在公共机构率先推行,考虑的是公共机构具有良好的示范效果,人员素质比较高,能够影响到的面也比较广。希望通过公共机构内人群的宣传和习惯养成,带动更多市民参与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中。
 
  记者:如何保证强制推行的效果?
 
  市城管委办:《方案》首先明确了职责分工,十四个机关单位和各镇街(园区)承担哪些职责,由上到下确保各相关领域的强制分类效果。如:市教育局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市卫生局负责对医疗系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等。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将强制分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同时,在经费支撑和资金保障、相关制度和监督考核、智能分类和社会参与、分类培训和宣传发动等方面,予以明确。如: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形式,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服务。
 
  记者:除了“四分法”对生活垃圾分类外,对以往处于分类空白的大件垃圾、绿化垃圾如何处理?
 
  市城管委办:“四分法”主要是针对常见的生活垃圾,但确实存在大件垃圾、绿化垃圾这类不是每天都产生、又不好处理的情况,《方案》对此也有详细指引。
 
  《方案》明确,大件垃圾是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床架、床垫、沙发、桌子等废弃家具。今年9月底前,各镇街(园区)要在辖区内设置1-2处大件垃圾收集点并向社会公布,确定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并设置一处大件垃圾分拆、破碎处置点。在收运方面,公布收运企业名单,采用预约上门、有偿回收等方式进行收运,相关企业要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同样,各镇街(园区)9月底前要设置一处园林废弃物收集点,鼓励园林绿化企业对养护区域内产生的园林废弃物进行收集,通过就地粉碎回填利用或集中堆肥方式进行处理,有条件可加工制作生产环保燃料。对年花年桔,鼓励物业公司引导居民在小区内就地种植,或组织企业开展清运、资源利用处理。
 
  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要部署。据悉,《方案》起草过程中,东莞相关部门先后组织到浙江金华、广东深圳学习先进经验,并参照了广州等地的做法。
 
  如何理解今年底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市城管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比例指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量(含再生资源回收、分类收集并实施资源化利用的厨余等易腐有机垃圾)占总量(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生活垃圾和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生活垃圾量)的比例。
 
  在备受瞩目的经费保障方面,《方案》明确,收集容器的配置费用由各机构自行解决;各镇街(园区)内有害垃圾投放点至临时贮存点的收运费用由属地财政负担,后期的收运处理费用由市财政负担;易腐垃圾收运处理费用执行现有政策;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回收补贴方案另行制定。(记者 张安定 )(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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