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发生交通事故 输入信息可算出赔偿数额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5-25 08:36:13
  东莞市民发生交通事故 输入信息可算出赔偿数额
 
  发生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怎么算?24日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东莞道交一体化处理工作联席会议,东莞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签署了《东莞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试行)》。市民在一体化处理网上平台的赔偿小程序上,自己输入相关赔偿信息即可得出较为精确的损失赔偿数额。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网上平台已于4月25日上线,该平台整合了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的人力、物力资源,形成了多部门联动、多元化调解、多方位保障的道交纠纷处理新格局,同时上线的还有道交理赔计算小程序,该程序内置统一的赔偿标准,输入相关赔偿信息即可得出较为精确的损失赔偿数额。
 
  东莞的三个基层法院作为省内24家首批试点基层法院,在东莞中院的统筹下,积极与公安交警、司法鉴定、保险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线上线下实现纠纷调解前置,统一损害赔偿标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功能,让“道交一体化平台”顺利在东莞运作起来,促进道交纠纷的多元化调解。
 
  据了解,东莞市建立调解前置程序,由各机构分别成立专职调解员队伍。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除不适宜调解的,当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在各基层法庭调解室由专业调解员先行调解。
 
  通过统一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和证据规则,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理赔、调解、裁判等各个流程标准的统一,达到类似案件无差异处理,让当事人双方无后顾之忧,让纠纷解决公开公平公正。
 
  此外,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发生伊始,法院与公安、司法、保险等机构之间工作相互衔接,实现责任认定、调解、鉴定、理赔、诉讼等所有环节信息材料的网上共享,通过所有材料网上可视化、阳光化的处理,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引发财产和人身的双重损害,人身损害的伤残鉴定只能通过各个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认,但当事人对单方鉴定意见的争议较大,导致矛盾纠纷难以顺利解决。“道交一体化平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重点规范了诉前鉴定程序,明确了鉴定机构范围、选定方式、费用收取、委托手续及效力认定等一系列争议问题的解决方式,从源头上解决了鉴定意见不采信、公信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当事人各方、各机构可以通过线上“道交一体化平台”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提交材料等操作,减少各方工作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记者 陈香国)(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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