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信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交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8-04-11 10:20:43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信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4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的公告,拟建立交通安全信用信息红黑名单,将联合多部门共同实施联动奖惩。目前,《办法》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期限为15日。如果该《办法》实施,对于一些交通违法,意味着在职业准入、个人信贷、交通出行、车辆保险、评先评优等日常生活中,都将受到限制。
 
  《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管理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驾驶人员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在广东省发生的交通安全失信行为参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明确,交通安全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交通违法处罚信息及交通事故信息三部分构成。基本信息包括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准驾车型、驾驶证号、初次领证、所属机动车号牌、注册登记时间等;交通违法处罚及交通事故信息包括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政处罚信息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履行法定义务等有关信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已经做出行政处罚的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对已经划定事故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事故责任信息,对经法院裁定判决应负刑事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定期进行汇总,形成交通安全信息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信用记录,建立云端信用信息数据库,推送至“信用广东”,面向社会提供查询。
 
  交通安全信用信息红名单是指连续五年没有发生交通违法以及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
 
  交通安全信用信息黑名单按照处罚轻重、责任大小程度,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三类进行整合分类。红名单信息记录有效期为1年。黑名单中一般失信信用信息记录,有效期1年;较重失信信用信息记录,有效期3年;严重失信信用信息记录,有效期5年。
 
  1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60个小时,或因见义勇为被市级以上表彰评为先进个人的,可以对一般失信信用信息记录进行修复;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原处罚决定被变更或撤销,已不属于交通失信情形的,应当予以修复。
 
  《办法》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省信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联合教育、交通、工商、民航、铁路、保监、银行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联动奖惩。
 
  交通、教育、工商、民航、铁路、保监、银行等有关部门在职业准入、个人信贷、交通出行、车辆保险、评先评优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将使用信用报告,依法主动查询信用记录,对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及管理人实施联合奖惩。
 
  税务、安监、银行等部门对红名单信息库的人开发“税易贷”“信易贷”“租房贷”等产品,对诚信主体给与优惠和便利;对申请人有严重交通安全失信记录的,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率,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
 
  保险公司在承保机动车保险时,对红名单信息库的人可以适当优惠,鼓励安全文明驾驶;对机动车所有人有较重、严重交通安全失信记录的,依据相关规定,可适当上浮保险费率。
 
  交通运输部门在换发、补发、变更、核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时,对属于红名单信息库的人实行“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对公交、地铁、轮船等公共交通出行给与优惠;对有较重或严重交通安全失信记录的,应当不予办理,依法实施相应惩戒。对有严重交通安全失信记录的,限制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服务、公路货运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工程运输、出租车企业在招聘营运驾驶人时,应当按照规定,将文明交通与职业准入等挂钩,对红名单信息库的人,应当优先录取;对有较重或严重交通安全失信的人,聘用的时候应当作为入职的重要衡量依据予以考虑。
 
  这些行为将导致失信
 
  一般交通安全失信行为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
 
  (二)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与机动车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四)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教练车、工程运输车驾驶人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被记6分以上的,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的;
 
  (五)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年度闯红灯、超速行驶、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逆行等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累计10次以上的;
 
  除本条上述五项外的其他交通违法记录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20次以上的。
 
  较重交通安全失信行为
 
  (一)因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
 
  (五)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校车标牌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2次以上没有参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
 
  (八)汽车所有人在汽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1年后仍没有办理注销登记的;
 
  (九)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教练车、工程运输车驾驶人等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记满12分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接送学生的;
 
  (十二)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一般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
 
  (十三)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每年度涉及一般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
 
  严重交通安全失信行为
 
  (一)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
 
  (二)收到追偿通知书后,有能力履行却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偿还义务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较重交通安全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每年度涉及较重交通安全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
 
  (五)驾驶人使用暴力手段阻碍公安交警、路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受治安管理处罚的。(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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