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办理“大额信用卡”诱饵骗取手续费获刑
只要身份证,不用提供任何资产证明,就可办理大额信用卡?一男子以办理“大额信用卡”为诱饵,骗取高额的手续费及激活费被判刑。近日,由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曾某诈骗案,经法院一审审理,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7年2月,曾某以办理高额信用卡为诱饵,将朋友苏某公司宣传的“金浦信购卡”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引诱他人办理。被害人续某、陈某以为真,各向曾某交纳3000元手续费办理额度为30万元的“金浦信购卡”。在收到“卡”后,曾某又以需交纳5000元才能激活该卡为由,欺骗续某、陈某分别交纳4000元、5000元,之后才发现卡不能使用,经被害人多次追问,曾某均以各种理由回避,并中断与被害人的联系。4月4日,被害人续某、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6月7日,曾某在广西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提醒,一是办理信用卡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切不可轻易相信一张身份证可办理高额信用卡,并谨记办理和激活信用卡,银行或工作人员都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二是诈骗团伙会想尽各种办法,编造各种名义,向当事人索要费用。如“不需要什么材料”、“包装费”、“佣金”、“激活费”,这些都是不法分子惯用的名词;三是提高警惕,除了要多了解诈骗团伙不断“推陈出新”的犯罪手段以外,切勿贪图“捷径”,避免上当。(记者 丁侃)(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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