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欲搭优惠政策末班车 年底汽车销售增多

汽车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12-18 10:18:00
  消费者欲搭优惠政策末班车 年底汽车销售增多
 
   我国对于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实行购置税优惠政策将于2017年底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将由目前的7.5%恢复到10%。
 
   这意味着,明年买车要多花钱了!
 
   消费者欲搭优惠政策末班车 汽车销售年底增多
 
   记者走访各大汽车销售市场看到,很多汽车经销商都打出购置税优惠倒计时的告示牌,提醒消费者,并以此来促销。
 
   汽车经销商销售经理:平时一个月卖100多台车,11月我们卖了200多台车,估计这个月车辆充足会卖300台左右。
 
   新车购置税=新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购置税率
 
   购置税率恢复10%,意味着:
 
   9万的车,你要多出1923元税钱。
 
  11万的车,你要多出2350元税钱。
 
   13万的车,你要多出2778元税钱。
 
   15万的车,你要多出3205元税钱。
 
   20万的车,你要多出4274元税钱。
 
   以此类推……
 
   简单举个例子:消费者购买一辆20万元的车,1.6升以下。
 
   2017年12月31日以前购车可以享受7.5%的购置税优惠:200000÷1.17×7.5%=12820元。
 
   2018年1月1日以后,购置税率恢复到10%购置税是:200000÷1.17×10%=17094元
 
   前后相差:4274元
 
   买车新政提醒你注意这些
 
   以前我们买新车,一般只能去4S店或者汽贸店。现在,自从7月1日买车新政颁布:允许多种汽车销售形式存在,其中包括卖场、网上销售、实体店等。这意味着,买车真正明码标价的时代到来。
 
   ① 汽车合格证必须随车
 
   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提车时需随车附带合格证。
 
   ② 禁止一切形式的加价提车
 
   新政规定以适当形式明示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如果以后在提车时,遇到各种加价提车等情况,就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③ 打破区域销售限制
 
   新政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保险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④ 严禁强制消费者购买配件等
 
   新政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遇上捆绑销售,就可以投诉!(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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