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力争用五年时间创建10个市科普示范镇(街道)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官网了解到,《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正式下发。根据《办法》,东莞将争取用五年时间,创建10个市科普示范镇(街道),20个市科普示范社区等。值得一提的是,对被认定为市科普示范镇(街道)、市科普示范社区的单位,市政府颁发牌匾,资助额度分别为50万元、20万元。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报呢?《办法》明确,东莞市科普示范镇(街道)的申报对象为东莞市辖区内的镇(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
具体认定条件上,《办法》要求,申报镇街的镇街党委和政府(街道办事处)重视和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建立以镇街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街科协,协调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有完整的科普工作制度,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纳入镇街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同时,申报镇街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1~2名。有一支30人以上科普志愿者队伍,每个志愿者每年开展科普志愿服务在48小时以上。建有20人以上的专家科技服务团和讲师团,定期开展科普服务工作。
此外,申报镇街的科普专项经费需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年度科普经费不低于常住人口人均2元,且年度科普经费不少于20万元(不含科普场馆建设和维护费)。
至于东莞市科普示范社区,《办法》明确其申报对象为东莞市辖区内的居委会和村委会。
与申报科普示范镇相似,申报科普示范社区,需建有以社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科普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有清晰完整的科普工作制度,科普工作纳入社区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也需要有一支20人以上的科普志愿者队伍,每个志愿者每年开展科普志愿服务在48小时以上。
经费方面,申报科普示范社区的单位,按常住人口计算,科普经费每年人均不少于2.5元,社区在认定前两年共投入科普经费不少于10万元。
根据《办法》,市科普示范镇(街道)、市科普示范社区管理自市政府认定文件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不过,市科协在认定后将组织绩效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一个月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单位予以摘牌,向社会公布,并取消其五年内申报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的资格。
还需注意的是,在资助经费的使用上《办法》也做了明确,其使用范围包括:科普设施建设,场租费,科普活动宣传、策划和组织,科普宣传资料购置和制作印刷,以及科普培训和学习交流等。(记者 陈臣)(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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