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仅剩不到两个月!这些年报新规要记牢!

企业   来源:东莞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24-05-07 10:09:31
注意啦!距离今年年报结束(2024年6月30日截止)仅剩不到两个月了,是不是还有老板没有动起来?
 
从5月1日开始,年报有新规啦!未按时年报、报送虚假年报信息后果很严重!那严重到什么程度呢?
 
依据新修订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其他后果
 
1、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报的企业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将影响企业贷款、投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逾期年报的市场主体将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法年报是每一个市场主体应尽的义务,不仅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也需要进行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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