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积极推动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和发生率表修订
2月6日,银保监会下发《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自2013年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工作启动以来,第一部比较系统的人身险精算制度。此外,银保监会正在积极推动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和发生率表修订,研究出台意外伤害保险纯风险发生率表,进一步推动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满足消费需求。
“新冠疫情促使社会大众健康意识、风险保障需求大幅提升,这个时期出台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将加大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力度,满足社会大众的风险保障需求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人身险部相关负责人称。
具体来看,规定调整了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风险保障类产品的最低现金价值参数,有助于推动此类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提高客户购买意愿,提升行业产品开发和销售积极性。据测算,风险保障类产品价格将下降3%~5%。
其次,规定下调了年金保险、多数趸交保险产品定价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让产品更具有竞争力,消费者切实得到实惠。“据测算,此类产品价格也将下降3%~5%。”
第三,规定中提升了年金保险等长期储蓄类产品的最低现金价值标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投诉纠纷风险。据测算,此类产品前几年的最低现金价值将提升5%~10%。
专家表示,规定的出台,恰逢其时、填补空白,同时针对特点细化规定、设置差别化参数调整,将增进国内风险保障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并增强对消费者吸引力、有效助力化解纠纷,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记者 向家莹)(来源: 经济参考网)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