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通报“河长制”考核结果

时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6-12 08:14   热门评论
  东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通报“河长制”考核结果
 
  6月11日,东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外通报了2014年度环境保护责任及石马河、茅洲河“河长制”考核结果。
 
  据通报,2014年,全市有莞城、樟木头、石龙三个镇街获得环保责任考核优秀。值得关注的是,石马河、茅洲河沿线8镇仅有1个镇获评良好,成绩不容乐观。
 
  桥头镇考核获评良好
 
  从2014年开始,为了推进石马河、茅洲河流域污染整治,东莞在两河流域率先实施“河长制”责任考核。
 
  据此次通报的考核结果,石马河、茅洲河流域流经的8个镇中,仅有桥头镇获得良好档次,樟木头镇、清溪镇、凤岗镇、塘厦镇、谢岗镇、常平镇、长安镇等7个镇均仅获得合格考核档次。
 
  通报称,2014年,樟木头、凤岗、塘厦、谢岗、清溪、常平、桥头、长安镇人民政府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将污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通力合作,在石马河、茅洲河污染整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考核结果也反映出各镇在石马河、茅洲河污染整治工作中缺乏紧迫意识和迎难而上的精神。
 
  水质改善指标得分低
 
  通报指出,2014年,石马河污染整治截污管网建设拖沓,除桥头镇外,其余各镇年内均未完成立项,工程进度远远落后于任务要求;内河涌整治工程敷衍了事,投入不足,重“清淤”、“治堤”,轻“截污”、“活源”,黑臭问题未能得到解决;考核断面水质改善不明显,水质改善绩效指标分值为30分,7镇平均得分仅11.75分,其中通量减排得分尤其低,说明整治工程不到位,水质改善无法实现。
 
  与此同时,茅洲河污染整治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统筹力度不足的情况。茅洲河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均劣于V类,呈重度污染,与“2017年底茅洲河水质要达V类”的整治目标相距甚远;长安镇与长安新区合建污水处理厂仍未动工建设;截污管网建设仍处在规划阶段,还未开展前期工作;人民涌综合整治工程作为市挂牌督办项目,受征地拆迁的影响,止步不前。
 
  污染整治任务艰巨
 
  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强调,石马河、茅洲河污染整治任务艰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希望各镇要高度重视。获得良好档次的镇要继续积极进取,争取优秀水平。其他镇街要积极向获得良好档次的镇借鉴学习,尤其是考核排名靠后的镇,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石马河、茅洲河“河长制”,加强和改进污染整治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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