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号)
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接受了连志兴辞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连志兴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依法终止。
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42名。
现予公告。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
两名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15年4月29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分别在大朗、茶山镇各补选一名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15年5月4日前依法选出。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4月29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曾广华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袁洪昌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钟永刚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烁钊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黄晓雯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亚鹏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庆祥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路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尹振宇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黄伟雄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创业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黄义山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鲁罡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敏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具小平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丁海潮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尹沛通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邝子球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楚雄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敬才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梁远全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5年4月29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范燕彬为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罗晓勤为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尹锡棋为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江华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东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陈锡江的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4月29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国鹏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人民法庭庭长;
刘晓宇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庭长;
谢兆全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麻涌人民法庭庭长;
杨玲冰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曾宝珠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麻涌人民法庭副庭长;
薛枫艳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龙人民法庭副庭长;
蓝海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邓灿球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莫伟坚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文及双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人民法庭庭长;
覃进朋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庭长;
杜锡恒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人民法庭庭长;
黎长勇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人民法庭庭长;
余志球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传飞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叶志文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人民法庭副庭长;
尤中琴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彭笑吟、张莹、吴鹏飞、韦枝展、汤晓爱、朱红奎、李哲、钟凤媚、吴利嫦、罗磊、罗志凯、谢杰兰、何业生、何毅、梁雪云、代小静、黄小尘、刘仕雯、吉海燕、邝著云、王健麟、张西俊、冼钊龙、曾昭串、杨欢、袁锐锋、刘超、胡江、刘浩宇、刘冠、黎杰安(共31名)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高斌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邝颖梅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宇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单见光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麻涌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玲冰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曾宝珠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薛枫艳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蔡泽伟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段雅荣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应琪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春宏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蓝海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邓灿球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莫伟坚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文及双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覃进朋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黎长勇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张小弟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余志球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传飞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叶志文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尤中琴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华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娜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惠平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4月29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余辉胜为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叶润桂为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许茂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健勋为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余辉胜的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文根祥的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来源:东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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