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将于5月6日至7日召开

时政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5-04-30 08:37   热门评论
 
方良宝/摄
 
  东莞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将于5月6日至7日召开
 
  昨日上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甄瑞潮主持召开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5月6日至7日召开,会期一天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道平、周楚良、郭水、尹景辉、李满堂,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锡江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等出席会议,副市长贺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来向东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以及法制工委关于上述报告的初审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授予李永波“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还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会期一天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5月6日至7日在市会议大厦召开,会期一天半。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议程,是通过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
 
  这次会议安排一天半时间,共安排三次全体会议,2节分组会议,整个日程是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基础上依法进行安排的,紧凑合理。会议还延续以往的做法,按各镇(街)为单位组成32个代表团。
 
  表决通过授予李永波“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
 
  昨日,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李永波“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并表决通过授予中国羽毛球队总教练李永波“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
 
  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我市补选两名市人大代表的决定,接受连志兴辞去市人大代表的请求,并通过了相关人员的人事任免。会上,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相关新闻
 
  我市率先在项目投资领域
 
  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
 
  今年1月,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昨日上午,列席会议的副市长贺宇代表市政府就议案的办理方案作报告。
 
  力争2017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据了解,市政府对《议案》高度重视,迅速委派市法制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认真研究《议案》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紧密围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开展办理工作,并形成了办理《议案》。
 
  《议案》提出,计划到2017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其中,重点加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法定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政府立法立规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落实依法行政主体责任和大力加强法治能力建设等9方面工作。
 
  《议案》的办理工作即将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
 
  贺宇说,在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法定化方面,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现有职权,明确职权行使依据和主体,明细各类职权具体事项,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力运行流程。此外,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
 
  “大力推动简政放权,继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率先在项目投资领域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逐步覆盖所有审批领域。”贺宇说,实现审批事项一单尽收,赋予唯一代码,凡不在清单上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得保留,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严格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完成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清理工作。
 
  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开展立法协商
 
  在加强政府立法立规工作方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立法调查研究,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开展立法协商,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方式和途径,采用论证、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另外,实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率、备案率、及时率均达10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清理制度。
 
  贺宇表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探索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等重点领域推行联合执法,在有条件的领域探索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理顺城管执法体制。
 
  初审意见
 
  办理方案工作措施切实可行
 
  “我们原则同意该办理方案。”对于市政府的《议案》办理方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陈俊荣在初审报告中指出,市政府对议案的办理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这一主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初审报告总体评价认为,《议案》目标清楚、方向正确、任务合适、措施可行。
 
  为使《议案》办理达成预期的效果,初审报告提出了几点建议:深入征求意见建议,落实督促检查机制,强化新法宣传教育,研定重大事项概念,定期报告办理情况。
 
  任务下达后,建议市政府要制定与之相配套的督促机制,对指定负责督查的部门,要落实专门的负责人检查指导、协调相关工作的落实。尽可能做到每月有督促,季度有检查,半年有讲评,以保证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另一方面,建议市政府参照省和兄弟市的做法,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就何为“重大行政事项”作出明确的界定。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4月29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5月6日在市会议大厦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通过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
 
  李永波“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5年4月29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根据《东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东府〔2001〕119号)提请的《关于授予李永波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李永波“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
 
  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六号)
 
  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接受了连志兴辞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连志兴的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依法终止。
 
  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42名。
 
  现予公告。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
 
  两名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15年4月29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分别在大朗、茶山镇各补选一名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15年5月4日前依法选出。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4月29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曾广华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袁洪昌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钟永刚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烁钊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黄晓雯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亚鹏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庆祥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路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尹振宇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黄伟雄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创业为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黄义山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鲁罡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吴敏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具小平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丁海潮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尹沛通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邝子球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楚雄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敬才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梁远全的东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5年4月29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范燕彬为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罗晓勤为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尹锡棋为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江华的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东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陈锡江的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4月29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吴国鹏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人民法庭庭长;
 
  刘晓宇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庭长;
 
  谢兆全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麻涌人民法庭庭长;
 
  杨玲冰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曾宝珠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麻涌人民法庭副庭长;
 
  薛枫艳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龙人民法庭副庭长;
 
  蓝海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邓灿球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莫伟坚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文及双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人民法庭庭长;
 
  覃进朋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庭长;
 
  杜锡恒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人民法庭庭长;
 
  黎长勇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人民法庭庭长;
 
  余志球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传飞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叶志文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人民法庭副庭长;
 
  尤中琴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人民法庭副庭长;
 
  彭笑吟、张莹、吴鹏飞、韦枝展、汤晓爱、朱红奎、李哲、钟凤媚、吴利嫦、罗磊、罗志凯、谢杰兰、何业生、何毅、梁雪云、代小静、黄小尘、刘仕雯、吉海燕、邝著云、王健麟、张西俊、冼钊龙、曾昭串、杨欢、袁锐锋、刘超、胡江、刘浩宇、刘冠、黎杰安(共31名)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高斌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邝颖梅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石排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宇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单见光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麻涌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玲冰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曾宝珠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薛枫艳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蔡泽伟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段雅荣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应琪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春宏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蓝海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邓灿球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莫伟坚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文及双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覃进朋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黎长勇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张小弟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余志球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传飞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樟木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叶志文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常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尤中琴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横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华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娜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惠平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4月29日东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余辉胜为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叶润桂为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许茂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健勋为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余辉胜的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文根祥的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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