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核心商圈经营珠宝生意的某商家,因门店招牌、宣传物料上赫然印着"中国黄金珠宝"字样,被中国黄金集团实名举报。经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查,该店在2023年经营期间累计销售额高达98万元,存在明显傍名牌行为。
法院裁决
东莞法院经审理查明,中国黄金集团作为行业龙头,其企业字号具有显著识别度。涉事店铺使用的标识与权利人字号高度近似,极易误导消费者产生品牌联想,构成不正当竞争事实。最终维持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执法现场
执法人员现场取证时发现,该店铺从门头广告到销售凭证,系统性使用"中国黄金"标识。收银台背景墙更以特大字体突出展示相关字样,刻意营造品牌专卖店视觉效果。
法官警示
主审法官指出:"企业字号属于受保护的知识产权,任何试图'搭便车'的侵权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同时提醒经营者,市场竞争应立足产品质量与服务创新,恶意攀附知名品牌终将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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