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讯网讯 想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必须先进“目录”。近日,市民政局公布了第一批东莞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共有75家社会组织被纳入目录之中。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预计将于今年年内出炉第二批目录,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现在就可申请。
符合七个条件才能进“目录”
2013年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共涉及教育、医疗等49个类别266个项目。那么,哪些社会组织可以承接这些政府职能?今年4月,市民政局制定了相关方案,符合“有3个以上专职人员、前两年年检合格”等7个条件的社会组织才能申请,并将整理成目录。
市民政局公布了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共有75家社会组织被纳入目录之中。
其中包括东莞市律师协会、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东莞世界莞商联合会等43家社会团体;东莞市星扬社会工作服务社、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3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记者注意到,在这3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有一半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列入目录才有竞争资格
进入目录的社会组织,是否一定可以承接政府职能、政府向其购买服务?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否认。“被列入目录,只是意味着,社会组织有资格参与竞争。”
此外,该负责人还称,社会组织只具有承接相应领域的政府职能、购买服务的资格。比如,政府要购买公益服务项目,那么所有列入了目录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才有资格去竞争;有关单位要购买电子产品研究类的服务,那么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就没法参与竞争,“因为领域不搭边。”该负责人透露,根据计划,明年年内将出炉第三批目录。“原则上来说,从2014年7月起,未列入目录中的社会组织将无法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