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马财行CEO唐学庆:备案制度渐明确 网贷迎来“生死考”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7-13 15:16:59
  近日,上海、深圳、北京等地先后出台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意见稿,引起业内关注。

  最早明确网贷行业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的文件是2016年8月由银监会联合其他部门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下发不久,银监会又联合工信部、工商局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

  根据网贷管理暂行办法、备案管理指引以及各地已出台的办法意见稿,“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这是否意味着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程序简单、容易实现?

  从办法的具体条文来看,要实现备案登记的客观难度并不算小。以北京的管理办法来说,京籍网贷机构要实现在金融办备案登记,需要事先完成合规整改,并按要求完成工商信息变更,满足诸多申请条件,此外还要提交申请材料、补充材料,各项大大小小的要求将近30项。深圳尤甚,粗略统计,深圳籍平台要实现在当地金融办备案注册需要满足的要求达40项。

  事实上,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认可和评价的备案登记制度,无论对申请备案登记的网贷机构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还是资信状况,都是有一定门槛限制的。

  以合规程度来说,北、沪、深三地办法意见稿都将完成合规整改作为网贷机构申请备案登记的先决条件。如深圳的办法意见稿要求已设立平台“应当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完成对照整改并经市金融办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备案登记”。

  三地办法意见稿还均要求网贷机构在申请备案时,向所在地金融办提交一份合规承诺书。如北京的办法意见稿,要求申请机构须提交一份承诺“严格遵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资金存管等要求,依法合规经营”、“公司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一致”等内容的合规承诺书。

  在经营能力方面,三地意见稿亦有较多内容的规定。深圳的办法意见稿要求申请机构,须具备“经营场所面积应当不小于100平方米”、“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等条件。北京的办法也要求申请机构,满足“业务系统能够与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对接,满足监管信息报送和监管检查的要求”、“能够与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达成资金存管安排,实现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账户隔离管理”等条件。

  在资信状况方面,上海、深圳两地要求网贷机构提交“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用报告”、“公司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经营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经营情况的法律意见”等材料。

  由上可以看到,备案登记虽然名义上不构成对机构合规程度、经营能力以及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但监管部门在受理备案登记时仍会以此作为登记备案与否的衡量因素,只有合规达到较高程度、经营能力较强、资信状况瑕疵较少的平台才有可能完成注册登记。

  在完成登记后,网贷机构还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取得通信主管部门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按照金融办的要求将业务数据和信息接入当地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

  那么,备案管理制度将怎样影响网贷行业?知名互金平台紫马财行CEO唐学庆认为,从各地已发布的备案管理办法来看,只有完成合规整改的网贷平台才有资格申请备案注册,而且申请备案时往往需要具备、满足三四十项条件和要求,个别地方还将“能够与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达成资金存管安排”作为申请条件,备案难度可想而知。这可能让网贷行业正在进行的洗牌重组进一步加剧。

  另外,备案制度要求网贷平台向监管部门提供信用报告、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等系列文件,并要求在完成注册备案后将业务数据和信息接入所在地的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此举有助于完善网贷机构的基本统计信息,提高网贷行业的信披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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