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周年 东莞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420宗

法制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7-03 12:02:39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周年 东莞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420宗
 
  日前,市第一人民法院通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周年有关情况。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庭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和立案登记制实行,行政案件受理范围扩大,我市行政案件数量大幅增多。
 
  据了解,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周年(2015年5月1至2017年4月30日),我市新收行政诉讼案件数为1420宗。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和立案登记制实行,行政案件受理范围扩大,我市行政案件数量大增。其中,2015年我市三个基层法院受理诉讼案件880宗,到2016年我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至市第一人民法院后受理诉讼案件1034宗,增长17.5%。
 
  从案件特点上看,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日益增多,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审判难点涌现,办案难度加深,公民维权方式逐渐规范,信访事项依法转为通过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4.99%。通过分析,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主要是权责意识不强,比如有的行政机关以信访答复替代行政行为;有的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邮寄送达或者通过网络提交的申请不予接收、不予回复;应该举行听证的未听证。此外,还有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等原因。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基层法院原管辖的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的执行案件以及国家赔偿案件全部统一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市第一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后,根据案件类型,如环保案件、社保案件、食药监案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等成立专业合议庭;并同时通过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庭前证据交换等措施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集中管辖实施一年多时间,行政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所提升,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基层法院行政案件改判率由2015年的8%降为2016年的4%。
 
  此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由被动转为主动,有 283宗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各行政机关分管副职领导以及各分局长、分所长)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行政机关组织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既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自觉遵守司法监督的意识和司法权威的树立,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也有利于行政纠纷的化解和公民利益的保护。(来源: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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