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院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迅速传达学习2月8日召开的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此前,市中院已制定《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期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作出十项承诺。十项承诺包括:
开展窗口文明服务提升行动。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
依法严惩侵害民生犯罪。严厉打击恐怖活动、暴力抢劫、涉毒品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严厉打击醉驾、恶意欠薪、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等新类型犯罪。
实施案件审理提速工程。在法定办案时限内快审、快结和快捷执行涉及民生的人身伤害赔偿、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拖欠工资款等纠纷案件。
推进审判公开制度化。除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一审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不断提高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率。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对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进行财产查控。
推进法治惠民项目建设。100%在镇街设立“法官工作室”,100%在村居设立“社区法官助理”。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提高基层群众比例,增选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专家型陪审员。
畅通司法与社会沟通交流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纠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的衙门作风,及时发现和查纠“庸懒散奢”的官僚作风。
强化廉洁司法建设。严肃审判执行纪律,坚决杜绝接受案件代理人、当事人的请吃和收受礼品的违纪行为,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现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市中院负责人表示,欢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群众对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诺情况,可直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将在24小时内调查处理,48小时内反馈处理情况。投诉、举报电话:12368;(0769)22499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