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商局将部分登记事项前移

企业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6-13 09:11:33
  东莞市工商局将部分登记事项前移
 
  2017年,东莞启动新一轮园区统筹片区联动协调发展大幕,提出将在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上加大改革,扩大事权下放范围。12日,记者从松山湖有关方面获悉,自6月12日起,东莞市工商局将部分登记事项前移到松山湖片区直属分局及片区内一园六镇各工商分局。
 
  这意味着,松山湖片区内市场主体将按照相关内容前往相应工商分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业务(片区外的镇街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不再需要事事往东莞市工商局跑,提高了办事效率。
 
  按照公告,以下三种工商登记事项须到市工商局办理: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股权出质登记;二是企业迁入或迁出东莞市的登记;三是冠省名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其中,注册地在松山湖园区内的冠省名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可以到松山湖分局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以下工商登记事项则须到松山湖分局办理:松山湖片区内(即一园六镇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松山湖片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另外,公告明确,以下工商登记事项须到企业注册地(一园六镇)所在工商分局办理:辖区内内资企业集团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辖区内有限公司及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内资合伙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辖区内内资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登记;辖区内内资企业分支机构(含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辖区内冠市名企业(集团)、名称中行政区划市镇街连用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含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市工商局明确,松山湖片区六镇辖区内内资企业集团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以及辖区内内资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的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事项可以到松山湖分局直接办理。
 
  另外,松山湖片区辖区内有限公司及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内资合伙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以及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的市场主体,如果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也可以到松山湖分局直接办理。
 
  从昨日起,松山湖片区的企业在办理多项业务时不用再往市里跑了。今年,东莞启动新一轮园区统筹片区联动协调发展改革,扩大事权下放范围。市工商局将部分登记事项前移到松山湖片区直属分局及片区内一园六镇各工商分局,即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松山湖园区,含生态园)、石龙镇、寮步镇、大岭山镇、大朗镇、石排镇、茶山镇7个工商分局。
 
  也就是说,从6月12日起,松山湖片区内市场主体应按照新规定前往相应工商分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业务,该片区外的镇街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记者了解到,市工商局松山湖片区直属分局是通过在原市工商局松山湖分局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立的,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运作,系市工商局的派出机构,由市工商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承办市工商局前移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松山湖片区各镇(园区)范围内涉及市工商局前移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相关工作。
 
  据市工商局发布的公告显示,一园六镇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等,须到松山湖直属分局办理。
 
  另外,一园六镇辖区内内资企业集团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内资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注册资本(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元)的内资企业法人(不含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四项业务既可在企业注册地所在工商分局办理,也可以在松山湖直属分局办理。
 
  不过,有部分工商登记事项仍然需要到市工商局或者企业注册地所在工商分局办理。须到市工商局办理的事项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股权出质登记;企业迁入或迁出东莞市的登记;冠省名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其中,注册地在松山湖园区内的冠省名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可以到松山湖分局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一园六镇辖区内有限公司及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内资合伙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内资企业分支机构(含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非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证照管理;冠市名企业(集团)、名称中行政区划市镇街连用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含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等事项则须到企业注册地所在工商分局办理。(来源:南方日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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