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十二月,黄江镇人民政府申请对黄江镇北岸片区F01、H05、H09街坊进行一般调整,现完成了规划调整的草案。在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位于黄江镇北岸片区公常路东侧,裕园工业区西侧的H05、H09街坊以及位于东环路东侧的F01街坊用地,涉及面积约25.75公顷。
二、调整内容:
1、将H-05-04地块中的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容积率由2.5调整为3.0;取消H-05街坊加油站,调整至F-01街坊;原街坊南部停车场调整至地块北部;沿公常公路增加公共绿地。
2、H-09街坊中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容积率由2.2调整为3.0。
3、F-01-02地块中约6017m2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加油站用地。
三、公示时间: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2月16日。
四、黄江镇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调整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
(二)现场展示:黄江镇黄江大道20号城建大楼一楼宣传栏、宝山社区公告栏、北岸社区公告栏。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附有意见和建议提出者的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广东省东莞市城区东城中路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管理科”(邮编523129),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黄江镇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1、H05、H09街坊一般调整的公示意见”。
六、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听证机构(法规监察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