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有效阻止违法建筑行为
近日,塘厦镇依法强制拆除莲湖社区三区、四区一违法建筑,拆除楼梯两条共120平方米,围蔽铺面248平方米,有效阻止了违法建筑的投入使用。
当事人在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5年2月至4月期间在莲湖中路三区、四区擅自建设10栋框架结构楼房,三区占地面积4384平方米,四区占地面积5143.4平方米,共计9527.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两个区域各5栋违法建筑,共计10栋。塘厦执法分局多次向当事人下发《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和《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催告书》,然而当事人不听劝阻始终没有履行自拆义务并且断断续续开展抢建行为。
此次依法强制拆除行动拆除楼梯两条共120平方米,围蔽铺面248平方米,拆除招牌两只,有效阻止了违法建筑的投入使用。(记者 张黎 陈晋廷)(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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