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横山“宅基地置换房产”迷局之二
市场信息报讯【本报记者 宋金金】5月11日,本报以“交警大队长倒手净赚50万”为题,报道了陕西横山公职人员“宅基地置换房产”风波,引起社会热议。万玉峰在某媒体上公开叫屈“我的房产为何不能卖?”为进一步挖掘事件真相,本报记者再次赴横山展开调查。
各执一词
万玉峰在某媒体回应, 2007年陈某(陈海发)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正因考虑到项目所占用土地包括了张某(张治富)曾经向当地社会人群分割出售过宅基地。小区建成后三方发生纠纷,意见不统一,2012年3月,为解决此事,横山区政府专门组织工作组出面协调,最终达成公开抽号的方式,给数十名宅基地购买者分房。其中万玉峰抽到一套135平米房屋,2013年他又以总价62万元对外出售。
市场信息报梳理万玉峰委屈的理由,“一是花钱买了张治富向其出售的宅基地,二是又补交了12.5万元的房款,三是由政府工作组协调、摇号取得房屋。”因此万玉峰认为“我自己的房屋合法交易,没有违规之处,但是就有人揪着不放……”
陈海发则坚称:“世纪家园房地产项目占用的9.59亩土地,是通过招拍挂程序合法所得,招拍挂之前的遗留问题应该由国土局解决。在这个项目上,像万玉峰以私下买卖宅基地为由,低于成本价抢占房子的,还有几十名横山区公职人员。61套房被抢占,给我造成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5月14日,陈海发给市场信息报提供了一份名单。除万玉峰外,还有人社局长康宏升、发改局王湛茯、城关镇韩外明、雷龙湾米鹏飞、计生局李富林等参与了“宅基置换房产”事件。
万玉峰曾向市场信息报记者透露,横山区有52名公务员都参与了分房,其中部分是部门领导,有的交了4万元,还有分得门面房。该名单证实万玉峰所言并非“空穴来风”。
私下买卖土地
按照土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张治富是如何获得的土地?
经调查,2003年1月27日,横山镇人民政府与张治富签订了一纸“买卖土地契约”。契约显示:横山镇政府在柴兴梁头道湾两亩盐碱地,因周边逐年蚕蚀严重,不便管理。经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柴兴两亩土地卖于张治富名下,言明时值价7万元,款项在签约的同时当面一次交付清,地归买主管理使用。契约注明“永不反悔,恐后无证,立约为证。”
此外,还有一份暖水峁村民小组与张治富的“买卖土地合同”复印件,张治富以17.9万元买到该小组1.5亩土地。
陈海发说:“张治富就是依据两份购地协议,获取3.5亩土地,然后就开始私下出售宅基地。让人不可理解的是,3.5亩土地竟然卖出61户宅基地,户均面积不到半分地。万玉峰等几十名横山公职人员,给张治富交了数额不等的款项,私下买卖宅基地。”
祸起“招拍挂”
按照国家要求,2006年横山县国土局首次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对世纪家园项目占用的9.59亩土地进行挂牌出让,该宗土地包含张治富购买的3.5亩土地。市场信息报查阅了该宗土地招拍挂的过程。
据横山县政府工作组的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8月29日,横山县国土局依法征回柴兴村土地9.59亩,征地费172.62元。2007年1月15日国土局以HTC(2006)003号宗地公开挂牌出让该块地。同年1月25日由陈海发竞得该土地,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9年10月26日,国土局依法办理了该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使用面积为6393.6平方米,折合9.5904亩。
陈海发向国土局交了挂牌出让成交价292.6万元,包括出让金76.7268万元,土地补偿费188.4973万元等费用。随后,国土局将土地补偿费188.4973万元,返还到柴兴村村委会后,由陈海发领取。
一位熟悉土地出让流程的人士告诉记者,根据国家规定,“招拍挂”之前必须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横山县国土局依法征回柴兴村土地9.59亩,征地费172.62元。”也就意味着国土局已经将土地补偿款给付到位,张治富私下买卖土地和宅基地的遗留问题也已经处理“干净”,只有这样,才能进行“招拍挂”程序。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
市场信息报分析上述调查数据发现,该宗土地拍卖款约为292万元,征收土地花去172万元,又返还给陈海发188万元,两项支出为360万元,算下来,国土局出让土地“倒贴”68万元。横山国土局为何要做“赔本”买卖?
5月15日,横山区国土分局局长姚广林接受市场信息报的采访。
记者:“张治富购买镇、村土地,私下出售宅基地是否合法?”
姚广林:“私下买卖土地、出售宅基地是不合法的。”
记者:“既然是违法行为,当时为何不依法制止?”
姚广林:“我从2001年进入国土局,以前的具体事情不清楚,是前任柳局长负责的,现在退休了。”
记者:“招拍挂结束后,国土局为何赔了68万元?”
姚广林:“国土局不会做亏本买卖,如果出让土地赔钱,是要追究责任的。”
记者:“国土局究竟有没有拿出172万元征收土地?”
姚广林笑而不语,没有正面回答。姚局长告诉记者:对于抢房事件所有手续都已停办,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等购房者理清关系取得合法手续后再进行办理,对于当事抢房事件我是没有参与,这么便宜的房我认为不合法所以拒绝了。
横山国土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一语道破玄机:“横山之所以发生官员抢房事件,祸根就在横山国土局。当初根本没有花钱征回土地,既没有依法处理张治富买卖土地和宅基地的违法行为,也没有采用土地补偿款的方式退还公职人员的购置宅基地的款项,就直接挂牌拍卖出让土地。当初陈海发申请竞拍时在国土局放了300万押金,后来退还了188万元,国土局走了个招拍挂的过场,就收取了出让金等费用112万元,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没有依法征收土地就进行招拍挂,“空手套取”百万元土地款?由于国土局执法不严、程序违法造成的抢房事件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市场信息报继续追踪。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