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让执法办案看得见信得过

万象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4-02-09 09:17:58

  莞讯网:推进终结性法律文书上网、探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制度、筹建“一站式”阳光检务受理中心……2013年,广东省检察机关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在深化阳光检务、推进司法公开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通过制度建设让公开的步子迈得更大更稳。”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说。

  “晒文书”:公开源于自信

  “新年伊始,我们先后在官方网站‘阳光检务网’上公布了68份终结性法律文书。”郑红告诉记者,推进终结性法律文书上网,是该院在深化阳光检务方面又一项走在全国前列的新探索。

  “从检察机关的职能来看,与公安、法院相比,公众直接参与的机会相对较少,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可度多取决于对执法办案流程的认可,因而办案流程信息公开,显得尤为重要。”郑红说。

  2013年5月,作为试点单位的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把法律文书上网工作作为一场“重头戏”。截至目前,在黄埔区检察院的官方网站上,已先后公布了100多份法律文书。

  对检察机关来说,法律文书上网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文书上网后,除了要求文书规范、说理透彻、针对性强,还要求更多地用老百姓能够听得懂的语言进行释法说理,不能用简单的程式化语言或者晦涩的法言法语。因此,广东省检察机关要求不断增强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和说理性。

  为了提高文书质量,广东省检察院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说理评比活动,参评的435份文书包括6大类12种,涵盖了公诉、侦监、反贪、反渎、民行、申诉等部门。各部门通过活动总结在文书说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

  公开审查:程序公开促实体公正

  “公安抓了人,检察院却放人!”2013年4月,广东省检察院大门口出现了一群情绪激动的申诉人,要求该院监督湛江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严惩杀人凶手。该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对案件复查后,仍决定维持原不起诉决定。考虑到申诉人不服的可能性很大,在征得申诉人同意后,决定对该案召开公开答复会,最终申诉人对复查结果表示认可,同意并签收了《复查决定书》。

  2013年,广东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集中力量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梳理,公开审查案件占复查结案总数的50%,全省公开审查案件数量是上一年的37倍。

  此外,民行部门也积极推进运用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答疑息诉。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民行部门2013年对两起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均取得良好效果。

  “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不仅能够增强民众对个案正义的认同,也能够向社会传递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郑红说。

  阳光检务:“一站式”服务公开透明

  全国检察机关检务公开透明度测评省级检察院第一、2013年全国十大检察微博奖第一名(新浪网)、2013年全国十佳检察院影响力微博第一名(正义网)……这些荣誉和奖项,是广东省检察院依托信息技术掀开的阳光检务新革命。

  广东省检察院官方网站阳光检务网,于2013年12月完成改版后上线。新版网站特别突出阳光检务与便民服务功能。这两项功能在网站首页突出位置占有重要版块,分别设置了业务流程、法律文书、工作报告、三公经费等栏目,以及民行检察问答、留言板等互动栏目。

  广东省检察院官方微博“正义广东”,在几个门户的粉丝总量超过145万,先后开展全国首场省级检察院微博网友开放日活动、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微直播、“3·15”微访谈等活动,让阳光检务看得见。

  阳光检务也可以摸得到。据介绍,广东省检察院将对直接受理群众来访的接待场所进行升级改造,建立“一站式”的阳光检务受理中心。该院控告检察处处长吴鑫彬介绍,该中心分检务公开、检务受理和检察文化三个功能区,集控告申诉举报来访接待、案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远程视频接访等功能于一体。这个服务群众的新窗口,也将成为接受群众监督的新窗口。

点击进入莞讯网首页>>

品牌介绍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DMOZ目录
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和网友发布,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站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合作!
Copyright © www.guan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莞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