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莞就业的湘鄂贫困劳动力可一次性领取1000元生活补贴

生活   来源:莞讯网  责任编辑:百花残  2017-05-09 09:03:34
  在莞就业的湘鄂贫困劳动力可一次性领取1000元生活补贴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局获悉,在莞就业的湖南花垣、龙山以及湖北郧西的贫困劳动力有福利啦!初次来莞就业且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一次性领取1000元的生活补贴。不仅如此,招用这三个地方贫困劳动力的东莞企业也可申请领取相关奖励和补贴,其中劳动力安置奖励高达3万元。
 
  市人力资源局发布的湖南、湖北贫困劳动力一次性生活补贴申领办法主要是针对湖南省花垣县、龙山县以及湖北省郧西县三个地方的贫困劳动力,目的是为了支援他们来莞就业。根据相关要求,这些贫困劳动力必须是经输出地扶贫部门认定,且经东莞市和输出地人力资源部门共同核实,在东莞企业就业的。对于贫困劳动力,输出地有建档立卡。
 
  根据奖励办法,2016年4月以后,初次到东莞市企业就业的这三个输出地贫困劳动力,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东莞市内就业并按规定在东莞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助。
 
  贫困劳动力与东莞市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持相关材料向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相关部门将补贴拨到输出地贫困劳动力社保卡金融账户或银行卡账户。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莞市内企业就业的输出地贫困劳动力均可按照该规定申请一次性生活补贴。
 
  除了贫困劳动力有生活补贴领之外,招用这三个地方贫困劳动力的企业也有福利。市人力资源局发布的企业招用湖南、湖北贫困劳动力安置奖励申领办法显示,东莞市内企业招用20名(含20名)以上输出地贫困劳动力,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东莞就业并按规定在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9个月以上,一次性给予企业安置奖励3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劳力开发科提出申请。经核准的,相关部门会将奖励拨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同一企业只能申领本项奖励一次。企业招用湖南、湖北贫困劳动力安置奖励实行公示制度,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完毕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企业的福利还不只是安置奖励。记者了解到,东莞市内企业招用输出地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东莞就业并按规定在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9个月以上,按先缴后补的方式,可获得社会保险费的全额补贴以及按每人1000元标准的一次性稳岗就业奖励。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招用输出地贫困劳动力的东莞企业均可按照该规定申请安置奖励。(记者 李直建)(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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